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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从知查〔2018〕40号撤销案件决定书

来源:从化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8-11-12 03:52

行政相对人

广州市从化太平王雪商店

经营场所

从化高技术产业园明珠路12号

邮政编码

510900

电  话

 

广州市从化太平王雪商店:

根据举报,你店铺在从化高技术产业园明珠路12号经营场所销售的“跳跃烟灰缸”产品标注了“201130091305.5”专利标识,经检索,该专利标识对应的专利权已终止,涉嫌构成假冒专利行为。

2018年11月7日,我局在从化高技术产业园明珠路12号对你店铺进行了现场勘验和调查,现场未发现标注“201130091305.5”专利标识的“跳跃烟灰缸”产品,假冒专利行为不成立。

鉴于未发现你店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根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案件。

广州市从化区知识产权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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