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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预公告(穗从府征预估〔2025〕3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1-27 09:59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穗从府征预估〔2025〕3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从化区鳌头镇龙星村横塘股份合作经济社、龙星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南楼村锦一股份合作经济社,新兔村南田、利新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政府储备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从化区鳌头镇龙星村横塘股份合作经济社、龙星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南楼村锦一股份合作经济社,新兔村南田、利新股份合作经济社(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1.3847公顷(20.7705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5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2月16日至2025年5月16日,从化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七、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pdf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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