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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从府征〔2025〕19号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24 09:35

广

202519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24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241号)已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湖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木棉村宝珊股份合作经济社北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北二股份合作经济社、李巷股份合作经济社、红星股份合作经济社、东一股份合作经济社、柿一股份合作经济社、柿二股份合作经济社柿三股份合作经济社万合股份合作经济社瓦岗股份合作经济社龙元股份合作经济社银林村林一股份合作经济社林二股份合作经济社、林三股份合作经济社;佛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湖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木棉村宝珊股份合作经济社、北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北二股份合作经济社李巷股份合作经济社红星股份合作经济社东一股份合作经济社、柿一股份合作经济社、柿二股份合作经济柿三股份合作经济社万合股份合作经济社瓦岗股份合作经济社龙元股份合作经济社银林村林一股份合作经济社二股份合作经济社、林三股份合作经济社;佛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4.5698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51225日至202619日。

  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24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24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pdf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24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241号).pdf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pdf

广州市从化人民政府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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