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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从府征前公〔2025〕6号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3-17 18:49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穗从府征前公〔2025〕6号

  (本公告为第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区政府组织编制了广州市从化区联星村西华社全面改造项目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第二批)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联星社区西华居民小组股份合作经济社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件)。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并经从化区江埔街联星社区西华居民小组股份合作经济社成员代表会议依法表决同意,将从化区联星村西华社全面改造项目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本次征收土地用于从化区联星村西华社全面改造项目。

  三、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拟征收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联星社区西华居民小组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所有土地0.8187公顷(12.2805亩)。其中建设用地0.8187公顷(12.2805亩),不涉及农用地,不涉及未利用地。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本次用地为从化区联星村西华社全面改造项目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第二批),项目采用集体物业复建方式,保障村集体经济收益不降低,维护村民长远利益。

  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表决同意不再由政府支付补偿、不再安排留用地,采取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安置,具体按照经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的《从化区联星村西华社全面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补偿。社会保障按照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议表决结果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公告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15日(不少于30日)。

  (二)补偿登记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15日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至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曹镇;电话:020-87983748)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经确认或者公示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异议反馈渠道。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向我区征地实施部门提交书面意见。异议提交地址为: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曹镇,联系电话:020—87982465)。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我区将在收取意见后,对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组织听证。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附图 6号.pdf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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