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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代建中心】从化区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10 14:43

  根据穗从发改投批【2023】77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现对从化区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从化区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7-440117-04-05-439760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20-87932215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1号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 彭工     联系电话: 020-87932215

  联系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1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1098089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进路88号五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事务中心

  监督电话:020-37908635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碧溪一巷3幢2层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从化区纪委监委

  投诉电话:020-87933260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达溪村、江埔街钓鲤村、太平镇邓村、温泉镇石南村、城郊街麻一村、吕田镇联丰村、鳌头镇高禾村等7条村。

  四、项目概况:项目估算总投资4828.61万元,项目对良口镇达溪村、江埔街钓鲤村、太平镇邓村、温泉镇石南村、城郊街麻一村、吕田镇联丰村、鳌头镇高禾村等7条村进行整体村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约117000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项目编号:

  3、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工程、环境整治、乡村道路硬化工程、排水工程、照明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1)总建设广场面积为21968平方米,分别为:良口镇达溪村广场面积为3614平方米,江埔街钓鲤村广场面积为5216平方米,太平镇邓村广场面积为2153平方米,温泉镇石南村广场面积为3310万平方米,城郊街麻一村广场面积为2345平方米,吕田镇联丰村广场面积为2612平方米,鳌头镇高禾村广场面积为2718平方米;2)总绿化工程面积为5040平方米;分别为:达溪村绿化工程面积为1530平方米,钓鲤村绿化工程面积为2225平方米,邓村绿化工程面积为497平方米,石南村绿化工程面积为235平方米,麻一村绿化工程面积为36平方米,联丰村绿化工程面积为351平方米,高禾村绿化工程面积为166平方米;3)排水管道最大管径DN800。(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工程、环境整治、乡村道路硬化工程、排水工程、照明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1)总建设广场面积为21968平方米,分别为:良口镇达溪村广场面积为3614平方米,江埔街钓鲤村广场面积为5216平方米,太平镇邓村广场面积为2153平方米,温泉镇石南村广场面积为3310万平方米,城郊街麻一村广场面积为2345平方米,吕田镇联丰村广场面积为2612平方米,鳌头镇高禾村广场面积为2718平方米;2)总绿化工程面积为5040平方米;分别为:达溪村绿化工程面积为1530平方米,钓鲤村绿化工程面积为2225平方米,邓村绿化工程面积为497平方米,石南村绿化工程面积为235平方米,麻一村绿化工程面积为36平方米,联丰村绿化工程面积为351平方米,高禾村绿化工程面积为166平方米;3)排水管道最大管径DN800。(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5、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4140.438134 万元。

  六、资金来源:由《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从化区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从住建字〔2023〕26)安排解决。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11月10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30日10时 0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 年11月10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30日10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2开标室。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大厦9层)。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法定媒体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7932215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1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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