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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代建中心】从化区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17 09: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从化区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广州市从化区政府同意以办文编号:文件〔2023〕12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8:2比例出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从化区2023年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工程位置:广州市从化区。

  2.3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通过对城郊街麻一村、江埔街钓鲤村、太平镇邓村、温泉镇石南村、良口镇达溪村、吕田镇联丰村、鳌头镇高禾村等7条村进行整体村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约117000平方米,包括村道路面黑色化、乡道修复、巷道硬底化、雨水管道建设、防护墩,休闲广场、健身器材、文化宣传栏、标识系统、电气照明、给排水、地面铺装、公共停车场建设等,重点补齐美丽乡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高村民生活幸福感,达到市级美丽乡村的建设水平。

  1)城郊街麻一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约235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80万元。

  2)江埔街钓鲤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约188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90万元。

  3)太平镇邓村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约280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20万元。

  4)温泉镇石南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约68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00万元。

  5)良口镇达溪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约110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70万元。

  6)吕田镇联丰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约200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30万元。

  7)鳌头镇高禾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约89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10万元。

  注:上述规模的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面结构修复及改造、给排水工程(排水最大管径为DN800mm)、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投资额约2800万元)、配套工程等。具体的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详见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最终建设规模以可研批复为准。

  2.4  规划用地文件:/。

  2.5  项目批准文件:广州市从化区政府办文编号:文件〔2023〕12240号。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8:2比例出资。

  2.7  投资总额:人民币49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289.51万元,最终以立项批复文件为准。

  2.8  勘察设计范围: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0.1205平方千米大比例尺地形图地形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配套工程等。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0.1205平方千米大比例尺地形图地形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

  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方案、测量方案、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2.9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149.526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7.658万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1.868万元)。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2.10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规定。

  2.11 工期:

  (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7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按合同设计费用的0.3%支付每天的误期损害赔偿费;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设计费用的30%。

  (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按合同勘察总费用的0.3%支付每天的误期损害赔偿费;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勘察总费用的3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或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从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注:①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格式七“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提供的资历表为准。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3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2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符合本项目设计资质的一方为牵头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格式详见附件二)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中各方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的除外)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三)。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3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3年  月  日  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3年  月  日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 资格审查方式: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6.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月  日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3年 月 日  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3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  月  日  时00分至2023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4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  月  日  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  开标室。

  6.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6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最新版操作指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 其它事项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8.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电话:020-87932215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1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4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8.5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君达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81号

  邮编:510405

  联系人:彭工

  电话:020-87932215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邮编:510095

  联系人:张工、赵工

  电话:020-83492175

  传真:020-83492060

  电子邮箱:ZB83492175@163.com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

  邮政编码:510900

  电话(手机)号码:020-87970090

  传真号码:  /

  网址:http://www.gzggzy.cn/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事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碧溪一巷3幢2层

  邮编:510000

  电话:020-37908635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从化区纪委监委

  投诉电话:020-87933260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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