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丰富社会工作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成长发展需求。广州市从化区有农村留守儿童20人,困境儿童3483人,他们主要是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重病儿童,特别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关爱。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为了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帮助困境儿童及其家庭走出困境,健康快乐地成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更好地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成长发展的需求。
二、服务对象及范围
服务对象:广州市从化区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孤儿、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其他困境儿童。
服务范围:广州市从化区管辖范围内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三、服务时间
本次政府购买服务期限为1年,自签约时起计。
四、服务目标
服务总目标:协助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并通过开展从化区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成长支援服务,提升儿童的心理调适能力,恢复其家庭的社会功能,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让困境儿童困有所帮、爱有所依、托有所管。
服务分目标:
1.为留守及困境儿童提供心理成长个案辅导,帮助其走出内心的困境;
2.为困境儿童家庭提供亲职辅导,改善亲子关系;
3.帮助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搭建社会支持网络,为他们建立朋辈支持、困难家庭互助网络等,让他们有足够的支持和力量去冲破困难;
4.协助中小学校和社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社会关爱服务,为儿童提供超前预防和临界预防服务;
5.通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海报等方式,倡导市民关爱困境儿童,为困境儿童提供一个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帮助他们成长。
五、服务内容
(一)协助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
服务对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目标:为服务对象的家庭组成、监护照料、入学就学、身心健康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并根据调查评估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制定介入帮扶方案和链接社会资源。
服务内容:协助民政部门、街(镇)、村(居)委和有关机构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困境儿童家庭随访,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家庭组成、监护照料、入学就学、身心健康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并根据社会背景调查评估的情况,制定干预服务计划或进行造册登记。同时为服务对象及其家庭链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资源,引导公益慈善力量、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物质帮助和关爱服务。
(二)配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指导。
服务对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
目标:通过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正确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责任。
服务内容: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和家庭暴力预防教育,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配合调解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矛盾,促进建立和谐家庭关系,为隔代照顾家庭提供代际沟通、关系调适和能力建设服务。引导外出务工家长关心留守儿童,增进家庭亲情关爱,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或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能健康快乐成长。
(三)广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社会关爱服务。
服务对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目标:为服务对象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为其提供心理援助、成长陪伴和危机干预服务,并运用专业的个案辅导、心理治疗、团体活动辅导等社会工作专业手法,减轻服务对象的心理创伤、心理压力,疏导心理压力和负面情绪,促进服务对象心理、人格健康发展,恢复正常的生活。
服务内容:协助中小学校和社区做好安全教育,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协助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提供心理援助、成长陪伴和危机干预服务,疏导心理压力和负面情绪,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社会交往和社会适应能力。对有不良行为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实施早期介入和行为干预,帮助其纠正偏差行为。
(四)积极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平台。
服务对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目标: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构建关爱保护服务平台。
服务内容:通过利用“三社联动”作用,以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平台、社工为支撑、社会组织为载体,充分盘活社区服务站、妇女儿童之家、社区闲置场所等场地资源和政策资源,充分挖掘社区热心骨干和培育社区志愿者成为儿童保护工作的当地力量,构建以社区为本的关爱保护体系。
(五)协助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完成相关工作。
服务对象: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
目标:协助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完成相关工作。
服务内容:协助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完成相关日常儿童福利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等犯罪行为,协助司法行政部门为困境儿童或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出现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侵害案件时,协助开展监护权撇销诉讼。协助区民政局定期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定期集中组织未成年人保护保障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和协调社会组织积极参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六)服务要求
服务监督及指导:承接机构指定全职督导对社工开展的服务进行监督及指导。
工作总结及相关文书:
1.承接机构按月进行总结,每半年提交中期总结,每年提交全年服务总结并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日常运作纪录及档案; (2) 各项服务相关表格及档案,包括个案辅导,拓宽视野活动等服务记录等; (3)按季度提交服务报告;(4)服务及活动成效评估(服务记录,服务对象回访、义工反馈、合作单位反馈)。
2.定期向所属民政部门上报本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分析报告,提出意见建议。
项目评估:承接机构配合采购人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进行中期和末期评估。
人员配置要求:承接机构需建立由至少5名社会工作者组成的团队开展本项目,(其中至少1名持有中级或以上社会工作师证的社工,2名持有初级或以上社会工作助理师证的社工,最少一名是全日制本科毕业。其中1名担任项目负责人,学历上需具备社会学、社会工作或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工作履历上需具有不少于3年的儿童青少年社会服务实务经验,并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规划能力。其余团队成员担任项目社工,学历上需具备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管理或心理学等相关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资质上需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至少2人需具有不少于2年的困境儿童服务经验,此外,乙方还需配备1名项目督导,项目督导的要求:具有不少于5年困境儿童社会服务实务经验的社会工作者。
工作要求:
1.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摸底排查机制和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承接机构对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摸排,至少每半年对监护能力较弱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探访巡查一次,探访巡查覆盖面达50%以上。分类建立个人档案,核准农村留守儿童、孤儿、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和其他困境儿童信息数据,并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2.建立随访制度。主动联系镇(街道)、村(居)委,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等状况,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区民政部门。
3.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发现报告机制。承接机构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应当及时上报给区民政部门;对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伤害等情况,应当第一时间寻求公安机关介入,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情况上报给区民政部门。
4.协助区民政局定期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定期集中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未成年人保护保障法规政策宣传。
5.引导和协调社会组织积极参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6.服务对象保密及保护。承接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保密工作,在合同期满后,向采购人无偿移交服务对象档案资料。
7.协助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对承接机构的其他要求:
1.承接机构需具有丰富的儿童福利服务专业服务经验。
2.应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经费使用管理规范。
七、项目经费: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总资金为60万元。
八、服务量化指标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1月2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从化区民政局四楼从化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地址:从化区街口街城南路87号,联系方式:李小姐,87979026。
如有疑问或需咨询,可到现场或电话询问。
十、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个人信息;
2.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机构简介;
5.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从事儿童青少年服务项目经验;
7.项目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8.投标单位拟定的“从化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方案。
以上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请在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上交从化区民政局四楼从化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
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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