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林业局关于2015年从化市封山育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2014]380号 批准,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局现对2015年从化市封山育林工程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2015年从化市封山育林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局
联系人: 温工 联系电话: 020-8797792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工 联系电话: 1357025224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 020-83865773
三、建设地点:从化区东明、良口、吕田镇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择位于良口镇东明片区、良口镇及吕田镇的水源林地作为封育区。良口镇东明片区选择石明村27个小班,共5032.5亩,良口镇选择塘料村及良明村43个小班,共4941亩,吕田镇选择小杉村及草埔村28个小班,共5158.5亩,合计15132亩。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选择位于良口镇东明片区、良口镇及吕田镇的水源林地作为封育区。良口镇东明片区选择石明村27个小班,共5032.5亩,良口镇选择塘料村及良明村43个小班,共4941亩,吕田镇选择小杉村及草埔村28个小班,共5158.5亩,合计15132亩。
3、招标控制价: 2205790.60元。
4、项目编号: JG2015-6983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5年10月24日至2015年10月28日23时59分。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5年11月18日10时15分,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10时45分。
2.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10时45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报名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09时30分至2015年11月4日16时 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其他资料(图纸、招标控制价公布函、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2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报名时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广东省林学会营造林专业委员会颁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不含公示期内资质,并通过年审),投标人及其资质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登记(已办投标企业 IC 卡)。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具有林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自2013年5月1日至今完成过经依法公开招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通过造林工程施工丙级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页打印件及招标公告网上查询途径(相关网址)、中标公示(告)网页打印件及中标公示(告)网上查询途径(相关网址)、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证明、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及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
中标通知书须是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说明:(1)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2)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有无行贿记录。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投标报名其间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从发售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同时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造林建设工程造价编制规范》(DBJ440100/T 208-2014)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局 。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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