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林业局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编号001)
2015年从化市封山育林工程的招标文件已经监管部门成功备案,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澄清,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为准。
一、招标公告投标人合格条件第3点修改为:“3、投标人自2013年5月1日至今完成过经依法公开招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通过造林工程施工丙级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页打印件及招标公告网上查询途径(相关网址)、中标公示(告)网页打印件及中标公示(告)网上查询途径(相关网址)、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证明、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及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须是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招标文件第24页以下内容:
条款号:附表五序号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及其资料满足公告要求。
现文: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及其资料满足公告要求。
现修改为:
条款号:附表五序号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及其资料满足公告要求。
现文: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及其资料满足公告要求。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广州市从化区林业局
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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