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从化区城郊街向阳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已由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从发改投批〔2025〕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从化区城郊街向阳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2.1.2项目代码:2401-440117-04-01-894392
2.1.3项目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道向阳村镇北路地段(从化七中西侧)。
2.1.4项目规模:包括保障房住宅小区主要建设3栋26层住宅(首层含商业、配套用房)和室外工程等,总建筑面积50887.74平方米,可提供保障性住房594套、机动停车位398泊。
2.1.5建筑安装工程费:236279923.53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从化区城郊街向阳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险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装修与安装工程等各项保险服务。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如下: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
1.整体或局部倒塌;
2.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
3.基础和主体结构部位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
4.阳台、雨篷、挑檐、空调板等悬挑构件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
5.外墙结构坍塌、脱落等影响使用安全的质量缺陷;
6.其他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部位出现的影响结构安全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等。
(二)保温和防水工程:
1.围护结构的保温层破损、脱落;
2.地下、屋面、厕浴间防水渗漏;
3.外墙(包括外窗与外墙交接处)渗漏;
4.其他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
(三)装修与安装工程: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外墙饰面、幕墙、门窗等质量缺陷);
2.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
3.通风与空调工程;
4.建筑电气工程。
2.2.3保险模式: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采取共保模式,共保体由1家主承保公司和不少于2家从保公司组成,本次招标为共保体中的主承保公司,共保体由中标人按《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质〔2025〕71号)、《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质〔2025〕1180号)等要求组建,共保体之间应以共保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在项目上的承保份额、权利义务,并报招标人审批。
2.2.4保险期限:保险人应在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出具正式保险单,缺陷保险的保险期限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包括工程建设期、缺陷责任期以及保险责任期间三个阶段,分别为:
1、工程建设期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限期为两年。
3、保险责任期:自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起算,其中: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险责任期为十年;
(2)保温和防水工程保险责任期为五年;
(3)装修与安装工程保险责任期为两年。
因工程延期竣工验收的,保险期限自动顺延且不增加保险费。
2.2.5:最高投标限价:2036957.15元。
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为无效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需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唯一的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格式自拟);
3.3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需提供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的财产保险经营保险许可证(投标人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保险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3.4投标人必须为经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后公布的符合广州市要求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承保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6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ywtb.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6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6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2026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6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ywtb.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289号
联 系 人:樊工
电 话:020-8793221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 系 人:张优东
电 话:020-83545242、15920149597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7932215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289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监管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联 系 电 话:020-87906831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289号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从化区纪委监委机关
投 诉 电 话:020-87933260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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