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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全力保障疫情期间零售药店药品质量安全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2-27 11:13

    近期,疫情防控形式多变复杂,我局统筹兼顾疫情防控与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各项防控相关要求,规范辖区零售药店市场秩序,保障辖区药品质量安全。

    一是做好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疫情以来,根据上级防控要求和我区实际,我局严抓细管,多措并举,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准确向各零售药店传达最新防控要求,同时通过专项检查、督导检查、日常检查等形式督促零售药店严格按照《广州市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指引》开展防控工作,确保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督促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开展疫苗接种。我局对零售药店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对底数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督促满足接种第三针疫苗的人员尽快接种,让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健康安全有保障。

    三是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今年先后通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跟踪检查、麻醉精神药品专项、网售目录内药品专项、药品流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疫情防控用药重点品种流通使用环节检查等多个专项,对我区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供应商资质台账是否齐全;药品的购进、验收、销售,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等是否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是否索取发票,做到票、帐、货、款相符等,避免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流通。

    截至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共检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2425家次,发现问题132个,责令停业整顿11家次,均已整改完成;向医保部门通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零售药店10家,约谈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零售连锁药店企业代表1家,向零售药店送达《关于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的提醒告诫书》222家次,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222份,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疫情前沿的“哨点”作用;检查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1102家次,就检查中发现的药品质量问题向医保从化分中心通报,积极保障辖区药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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