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访问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安全 > 注销撤销

【区市场监管局】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22 10:50

    由我局调查的广州市辉宪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一事,现已调查终结。由于我局向相关利害关系人钟伟宏邮寄的《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穗从市监撤字〔2023〕2号)(详见附件)无法送达。

    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广州市辉宪贸易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钟伟宏公告送达《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穗从市监撤字〔2023〕2号)(详见附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地址: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70号,邮编:510900,联系电话:62163070)或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邮编:510620,联系电话:85590146)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人:综合执法大队        电话:020-62163591

    

    附件: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穗从市监撤字〔2023〕2号).pdf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