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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食品药品类行政处罚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4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5-09 1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四期食品药品类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仅供公众查阅,不得用于任何违法或不当途径。

  附件:行政处罚信息一览表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

  行政处罚信息一览表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四期食品药品类案件行政处罚信,挂网时间为五年。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从市场监管街处字〔2020〕03号

广州市从化街口资水源茶叶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广州市从化街口资水源茶叶店

92440101L730116432

夏英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1.没收当事人经营的含氟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安化黑茶茯砖)24包;2.没收违法所得875元;3.罚款5000元。

主动履行,2020年4月23日。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14日。

2

从市场监管吕处字﹝2020﹞02号

广州市从化吕田荷秀农品加工店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

广州市从化吕田荷秀农品加工店

92440101MA59R72E8F

钟观伟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1.没收散装“黄豆腐竹44.3Kg;2没收违法所得445.13元;3.罚款30000元。

主动履行,2020年4月8日。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3日。

3

从市场监管大队处字〔2020〕16号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中心卫生院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案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中心卫生院

12440118G34064383Y

何勇毅

当事人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1.没收当事人使用的51只“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型号规格:B型推拉式,生产日期:2019年05月06日);2.罚款25000元。

主动履行,2020年4月1日。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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