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2017年第3号)
广州市番禺区顺红药店等6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药品GSP认证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撤销日期 | 主要违法事实 |
1 | C-GD-15-GZ-0379 | 广州市番禺区顺红药店 |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横江北片新村4巷10号101房 | 2017年9月18日 | 该企业超范围经营药品。 |
2 | C-GD-15-GZ-2815 | 广州市济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八十九分店 |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村茶园经济社九队八巷2号1楼 | 2017年10月17日 | 1.企业岗位人员未接受继续教育;2.在陈列药品的冰箱内放有食物;3.企业未制定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现场不能提供相关资料;4.处方药其他类外用药与其他内服药混放;5.非药品未设置专区,与其他药品同放一货柜,无明显隔离。 |
3 | C-GD-16-GZ-4205 |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康众药店 | 广州市花都区杨二村新村经济合作社市场二期2、3、4号铺 | 2017年10月17日 | 1.企业岗位人员未接受继续教育;2.在陈列药品的冰箱内放有食物;3.企业温度监测记录不真实;4.企业计算机系统未使用于进销存,不能满足要求;5.企业调控温度的两台空调均无制冷效果;6.销售药品没有使用计算机系统,没有开具销售凭证。 |
4 | C-GD-15-GZ-2172 | 广州市天河区联和堂药店 | 广州市天河区宦溪北路商业街A01-03号 | 2017年11月3日 | 1.企业未能建立符合经营的计算机系统;2.温湿度计未校准检定;3.药品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4.企业负责人未能保证质量负责人有效履行职责;5.计算机系统未有首营审核和药品陈列检查的功能。 |
5 | C-GD-15-GZ-1068 | 深圳市万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店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03、605、607号华标广场二楼自编001铺 | 2017年11月3日 | 1.企业超范围经营中药饮片;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全部分区陈列;3.处方药和中药饮片开架自选方式陈列销售;4.阴凉保存的药品在常温下陈列销售;5.冷藏药品到货未对运输过程的温度进行记录,未留存运输过程单据;6.企业负责人未能保证质量管理部门有效履行职责;7.未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
6 | C-GD-16-GZ-4432 | 广东尚药房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增槎分店 | 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增槎路433号锦庭居首层自编12号商铺 | 2017年11月3日 | 1.有中药饮片在斗内无包装、无法提供购进单据,电脑系统在2017年9月5日前无历史购销存数据;2.相关人员均不在岗;3、药学技术人员无法提供继续培训证明;4.药品与非药品存在混放现象;5.拆零药品无销售记录;6.部分药品广告无批文;7.无法出示《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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