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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2018〕2号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29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从府〔2018〕2号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29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来源:广州市从化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1-23 01:0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区政府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29项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后,要进一步强化有关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的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的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docx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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