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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2014〕21号(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正部分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第二批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市政府公布实施《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通知》(从府〔2013〕28号)以来,部分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因名称变更或依据变化等原因需要及时更正和进行动态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把我市部分行政审批、备案事项作如下更正,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各单位在实施行政审批、备案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或新问题,请径直向市审改办反映(设在市编办),联系电话:87941788。
取消及变更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
实施主体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更正内容 | 备注 |
市民政局 | 1 |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核准(CH1011002) | 取消该事项 | 依据发生变化 |
2 | 大型救灾捐赠和募捐活动备案(CH1013002) | 取消该事项 | 依据发生变化 |
从化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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