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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局调查的广州琐均商贸有限公司等76户商事主体涉嫌以欺骗的不正当方式取得商事登记一事,现已调查终结。由于广州琐均商贸有限公司等76户商事主体无法联系,我局向梁锦辉等31名相关利害关系人邮寄的《撤销商事登记告知书》(从市场监管批撤告字〔2020〕1号)(详见附件)由他人签收或无法送达退回我局。
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向广州琐均商贸有限公司等76户商事主体以及梁锦辉等31名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送达《撤销商事登记告知书》(从市场监管批撤告字〔2020〕1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对我局拟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广州琐均商贸有限公司等76户商事主体及相关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中田东路41号,联系电话:020-62163256),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商事登记告知书(从市场监管批撤告字〔2020〕1号)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5日
(联系人:周辰光,联系电话:020-6216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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