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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彩虹公益服务中心、广州市启鸣职业培训学校:
经查,你单位未按规定提交2022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处罚。依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地址:从化区街口街开源路23号,电话:020-6216199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
2024年8月21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城南路87号606室
联系部门: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20-87968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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