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2016年第三季度旅游投诉 情况通报
2016年第三季度,我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及时高效的处理、化解旅游投诉与纠纷。现将2016年第三季度我区旅游投诉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三季度,我区共接到旅游投诉案件5宗,正式受理5宗。受理办结5宗,结案率为100%。其中,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3宗;来电投诉2宗。
二、基本情况
(一)三大旅游市场情况
受理的旅游投诉按三大旅游市场划分:出境旅游投诉4宗,占受理投诉总数的80%;国内旅游投诉1宗,占受理投诉总数的20%。没有入境旅游投诉。
(二)被投诉对象情况
受理的旅游投诉按投诉对象划分,投诉旅行社5宗,占投诉总数的100%。
(三)投诉的主要问题
按投诉类别划分,投诉旅行社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增减旅游项目1宗,占全部投诉的20% ;投诉旅行社或导游人员未尽职责3宗,占全部投诉60% ;因其他原因引发的游客投诉1宗,占全部投诉的20%。
(四)理赔情况
根据统计,我区第三季度投诉受理结案赔偿金额4550元,全部为旅游企业赔偿。三大市场的投诉赔偿情况是:投诉出境旅游赔偿4310元,占理赔金额的95%;投诉国内旅游赔偿240元,占理赔金额的5%。
未发生动用旅游质量保证金的案件。
(五)行政处罚情况
我区第三季度没有行政处罚情况,没有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
三、特点与分析 (一)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是受理旅游投诉的主要来源,我区第三季度受理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的投诉占投诉总数的60%。
(二)对旅行社的投诉是重点。第三季度,我区旅游质监所接到对旅行社的投诉占全部投诉总数的100%。主要集中在旅行社或导游人员未尽职责、旅行社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增减旅游项目等方面。
广州市从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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