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季度,我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及时高效的处理、化解旅游投诉与纠纷。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我区旅游投诉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共接到旅游投诉案件68宗,正式受理68宗,不予受理0宗。受理办结68宗,结案率为100%,办结满意率为76.19%。68宗均为广州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服务12345热线。
二、基本情况
(一)三大旅游市场情况
受理的旅游投诉按三大旅游市场划分:国内旅游投诉68宗,出境旅游投诉0宗,入境旅游投诉0宗。
(二)被投诉对象情况
受理的旅游投诉按投诉对象划分,投诉旅行社3宗,投诉在线旅游企业23宗,投诉景区景点14宗,投诉酒店28宗。
(三)投诉的主要问题
一是商家宣传的住宿产品与实际不符;二是商家设定规则不合理,如订后半小时后不退不改等;三是商家在平台提供虚假地址,涉嫌欺诈;四是商家提供的住宿产品卫生环境差、设备设施陈旧。
(四)理赔情况
根据统计,2024年第四季度我区投诉受理结案68宗,产生国内旅游投诉理赔金额2.15万元。2024年第四季度未发生动用旅游质量保证金的案件。
(五)案转诉情况
无。
三、特点与分析
2024年第四季度的旅游投诉比2024年第三季度的投诉数量有所增加,主要集中在网络代订公司的投诉,投诉渠道主要来自广州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服务12345热线。按被投诉对象分,在线旅游企业占比34%,景区(点)占比21%,酒店占比41%,旅行社占比4%,;按投诉类型划分,涉及在线预订产品退订纠纷占比72%,旅游住宿服务质量的投诉占比7%,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的投诉占比12%,违反合同约定的投诉占比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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