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从化区第三幼儿园莱茵分园2018年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教育指导中心、幼儿园:
现将《从化区第三幼儿园莱茵分园2018年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2018年8月1日
从化区第三幼儿园莱茵分园2018年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我区第三幼儿园莱茵分园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维护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2号)及《从化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从教[2018]17号)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制定从化区第三幼儿园莱茵分园2018年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特成立“广州市从化区第三幼儿园莱茵分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幼儿园招生工作,研究和决定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何敏然局长担任组长,由区教育局郭永章主任督学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区托幼办、从化区第三幼儿园的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在区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设立办公室,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具体负责幼儿园招生相关工作。
三、招生原则
(一)公正公开的原则。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招生工作稳妥有序。
(二)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测试、口试或任何类似于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办理招生。
三、招生计划
小班3个班,中班3个班。
四、招生对象
(一)小班
1.年龄为3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从化户籍(2018年4月30日前入户)适龄幼儿。
2.年龄为3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的非本地户籍人口适龄幼儿(具体见附件3)。
(二)中班
1.年龄为4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从化户籍(2018年4月30日前入户)适龄幼儿。
2.年龄为4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的非本地户籍人口适龄幼儿(具体见附件3)。
五、招生办法
1.招生方式
(1)招生学位数的90%在优先考虑莱茵水岸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的情况下,剩余学位面向社会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招生。当小区业主子女人数超出招生学位数时,采用摇号的方式进行分配。
(2)面向社会现场摇号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各幼儿园自主招生。
2.招生工作流程
(1)公布、申报招生计划
8月1日至7日,在从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中的“从化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广州从化教育”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从化区第三幼儿园莱茵分园2018年招生工作方案》。
(2)报名
8月8日至9日(星期三、星期四)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莱茵水岸小区符合条件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占100%产权,购房合同需提供购房付款发票)等到从化区第三幼儿园现场报名,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实并上交复印件一份。
‚8月10日,从化区第三幼儿园莱茵分园审查、确定拟录取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名单,并将小区业主子女录取名单及剩余学位数在园外公告栏张贴及在网站公示。
ƒ8月13日-14日(星期一、星期二)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从化区第三幼儿园莱茵分园接受满足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现场报名。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簿(若户口簿不共有则须提供幼儿户口簿及法定机构如法院、公安机关等出具的监护证明)、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从化区第三幼儿园现场报名,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实并上交复印件一份。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幼儿园现场摇号可在“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或“多号派位,按实录取”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3)现场摇号
8月16日上午9:00,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由从化区第三幼儿园莱茵分园进行现场摇号,摇号地点在从化区第三幼儿园,并当场公布摇号结果。
(4)公示录取名单
8月16日—22日,最终录取名单由幼儿园在园区公告栏和从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中的“从化区教育局”同步公示。
(5)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8月23日—24日,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带录取的幼儿本人到从化区第三幼儿园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逾期未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6)现场摇号未被录取的幼儿可到我区其它各类型幼儿园报名。
六、录取后相关工作
(一)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新生入园后,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2号)
2.从化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从教〔2018〕17号)
3.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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