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全面加强辖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价格信息采集预警,提高价格监管前瞻性。我局按照市局要求,发挥价格采集的前沿“哨点”作用,对辖区部分药店的部分品类价格进行采集,通过前移监管端口,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价格波动及时分析研判。每天通过微信“价采小程序”报送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酒精、连花清瘟胶囊等重点药品价格数据,自12月以来,共采集药品价格信息144条,监测数据显示,我区药品价格秩序总体平稳。
二是加大对辖区内药店的执法巡查力度。督促药店切实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期,我局每天出动60余人次,检查各经营主体30家次,暂未发现我区药店出现价格出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
三是做好舆论宣传,加强价格提醒告诫。对各药店进行点对点价格提醒告诫,派发《价格提醒告诫函》和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的警示函等宣传资料,告诫各经营主体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依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同时提醒商家研判当前群众的购买需求,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避免发生囤积现象。11月以来,共计发放价格提醒告诫函超500份。
四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12345和相关网络平台收集涉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舆情和工单,按照“即来即办,当天办结”原则,快速、稳妥处置涉疫价格相关舆情和举报投诉件。截至目前,暂未收到涉我区药品价格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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