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市文化馆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8-07 10:58
来文《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报审市文化馆新馆部分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有关规定,现就广州市文化馆收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广州市文化馆(地址:海珠区新滘中路288号)免费开放,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
二、为保障市民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根据《广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21年版)》规定,广州市文化馆免费提供11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附件1)。
三、为更好满足社会多层次文化需求,在确保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的基础上,同意广州市文化馆以收费方式开展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附件2),收费标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下调不限。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应当是超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以外的个性化、特色化服务。收费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不得超过总服务项目的1/3。
四、向公众提供餐饮等辅助性服务、销售文创产品商品等,实行市场调节价。
五、请你局督促市文化馆做好明码标价以及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六、本复函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试行一年。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1. 广州市文化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2. 广州市文化馆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广州市文化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时间 | 参与方式 | 地点 |
1 | 公益演出 | 公益演出及群文展演。如“羊城之夏”广州市民文化季、大家乐舞台、中老年艺术节及总分馆配送服务等。 | 不定期举办,每年超过200场次。 | 实名预约 | 剧场、广场 |
2 | 公益展览 | 非遗、美术、书法、摄影等专题展、固定展 | 常年(闭馆日除外) | 实名预约 | 公共文化中心展厅、翰墨园 |
3 | 公益培训 | 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非遗等培训。 | 常年向社会公开招生。不定期举办,每年超过1000场次。 | 报名抽签等 | 公共文化中心课室 |
4 | 提供排练场地 | 向示范性中心团队、参与全市重要公益活动的部分群众团队免费提供排练场地服务。 | 周二至周五 | 提前预约、资格审核 | 公共文化中心排练厅 |
5 | 公益讲座 | 免费艺术讲座。如“名家面对面”“国学讲堂”“影视赏析”等。 | 每个季度不定期举办。 | 报名抽签等 | 公共文化中心课室、社区街道(文化志愿者进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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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艺术指导 | 为基层文艺骨干、艺术爱好者提供艺术指导和交流 | 周一至周五,不定期举行创作研讨会 | 提前预约,实名参与 | 公共文化中心课室、剧场、广场等 |
7 | 非遗体验 | 专业展示交流 | 不定期开展 | 提前预约 | 园区、非遗传承人工作室 |
8 | 园林游览 | 园区内公共文化中心、曲艺园、翰墨园、广府园、广绣园建筑及园林 | 常年(闭馆日除外) | 实名预约 | 园区 |
9 | 书报阅览 | 艺术杂志、宣传材料及书籍、报刊 | 每周五-周日 | 实名预约 | 公共文化中心阅览室 |
10 | 宣传材料 | 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文化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各种文化刊物和宣传材料 | 常年(闭馆日除外) | 实名预约 | 公共文化中心游客服务中心 |
11 | 文旅志愿服务 | 提供文旅志愿者招募、培训及服务活动 | 常年(闭馆日除外) | 实名申请,资格审核 | 志愿服务站 |
附件2
广州市文化馆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一、曲艺表演78元/人
服务内容:60分钟节目表演+无限续杯碗盖茶+组合点心水果
二、培训服务(时段:19:00-21:00)
课程 | 课时 | 收费标准 | 每班人数 |
古琴 | 10节 | 800元/人 | 20人 |
书法 | 10节 | 800元/人 | 25人 |
中式插花 | 8节 | 680/人 | 25人 |
广绣 | 8节 | 830/人 | 25人 |
广彩 | 8节 | 900/人 | 25人 |
绘画 | 8节 | 600/人 | 25人 |
备注:不含课程所需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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