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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出击,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法查处一家回收站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8-07 19:00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会同省固废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从化分局对广州市从化区供销社再发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某某收购站进行突击检查,一举查获正在装车准备外运处置的大量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

  经查,该收购站位于当地村民的民房内,在空地搭建的铁棚堆放有大量非法收集和贮存的各类汽车、摩托车、电瓶车废旧电池,无任何防护措施。截止事发前,该回收站已违法收集、跨市转移各类废旧铅蓄电池近约1800吨。大部分电池标有“铅酸电池”“Pb”字样,经营者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废旧铅蓄电池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是HW31,废物代码是900-052-31,具有毒性和腐蚀性,对土壤和水环境都存在环境污染风险隐患,应由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置。

  区环境监理二所立即开展环境监测,属地公安部门对运输车辆和废旧电池进行依法查扣。在执法人员指导监督下,涉事场地内的废旧电池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暂存,后续将进一步合法合规处置。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于该收购站无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加大力度,集中力量对我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缔,规范我区再生资源经营秩序,提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自律意识和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促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健康发展,逐步形成统一规范、卫生整洁、文明有序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体系,切实改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废品收购站(点)脏、乱、差、散的面貌,为全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温馨提示

  一、废铅酸蓄电池或废矿物油是危险废物

  二、无危废经营许可证不得收集或转卖

  三、无证收集或转卖涉嫌违法

  四、非法处置三吨涉嫌犯罪

  五、规范贮存、合法转移、举报违法、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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