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 (教育局——地址:从化区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电话:020-37932531;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
申请条件:需转学的适龄学生。 | ||
办理流程 | 所需资料 | 办理依据 |
1. 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填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 | 户口簿、房产证、转学联系函。 其他:转学手续原则上在学期结束和新学期开学前两个星期办理,其余时间集中在每周星期一集中办理。转学流程完成后,转出学校必须将转学学生有关信息在《学籍管理系统》上提交,教育局凭已同意的转学申请在系统上进行审批。 |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 |
2. 转出学校同意(盖章); | ||
3. 转出地教育局审批(同意、盖章); | ||
4. 转入学校同意(盖章); | ||
5. 转入地教育局审批(同意、盖章)。 | ||
二、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 (地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五号窗;电话:020-87956188,24小时服务热线:12343;服务网址:http://card.gz.gov.cn;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
申领条件:未持有广州市社保(市民)卡本市户籍居民;参保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通过单位申领,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通过学校申领,无需在社区居(村)委会办理。 | ||
办理流程 | 所需资料 | 办理依据 |
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五号窗即可办理。社保(市民)卡自申领人领卡之日起启用。 | 1. 提供有效申领证件及复印件。出示申领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正面和背面)1份。未满16周岁的,须出示户口簿原件并提供户主信息页、本人信息页复印件1份。 2. 提供相片。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任一种: (1)授权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制证相片制作社保(市民)卡。 (2)提供本人小一寸白底彩色标准证件相片1张。 3. 填写申领登记表。 4. 选择金融服务银行。 5. 代办要求。委托代办的,代办人须年满18周岁。代办时应提供申领人资料,并出示代办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提供复印件1份。鼓励同一户口人员委托其中一人集中代办。未满16周岁的,须由法定监护人参照上述要求代办。 | 1.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 2.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2〕1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