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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代建中心:
根据上级下达资金相关文件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建〔2025〕1号),现下达你部门从化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金2200万元,具体资金分配、收支科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
二、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绩〔2020〕9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请你局参照下发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相关工作。
三、请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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