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访问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保障性住房 > 住房信息情况

【区住建局】广州市从化区2023年区辖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情况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25 14:26

  根据《广州市从化区2023年区辖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局于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30日开展区辖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审核工作,于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8日在区人民政府公示意向登记情况(未收到异议申诉等情况),现我局于2023年7月24日在骏福轩公租房(大江路公租房小区)开展摇号预分配,现将分配结果面向社会公示,计划分配185户,实际分配177户,8户需重新进入轮候库轮候。

  1、由区住建局在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预分配相关情况

  2、公示时间:(2023年7月25日~7月31日)

  3、受理异议申诉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4、受理电话37906678;

  5、受理地址:区住房保障办(街口街新城东路5号)。

  6、参加了本次摇号的家庭若因各种原因放弃本次摇号所得的房子,需在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前往从化区住房保障办(地址: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5号)书面确认弃租。

  分配结果公示表下载:分配结果公示表.xlsx


  2023年户籍家庭区辖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预分配后的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关于办理入住手续问题

  对于获配租家庭,在摇号结果公示后没有收到异议的,本次摇号摇到的房屋号为实际入住的房屋号。复核结果及具体办理入住手续的时间由区住保办于10月底前另行通知,请有关家庭保持通讯畅顺,确保及时收到通知。12月底前,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核不通过,将取消配租资格。

  二、关于获配租后弃租的问题

  参加了本次摇号的家庭若因各种原因放弃本次摇号所得的房子,需在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前往从化区住房保障办(地址: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5号)书面确认弃租。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获配租家庭确认弃租的,自确认弃租后的第二个月起重新轮候,生成新的轮候号。其中优先配租对象确认弃租的,按照广州市的相关规定,再次轮候和抽签时不再享受优先配租权。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区住保办进行书面确认弃租实际却不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不再纳入重新轮候。

  三、关于承租直管房、单位自管房的问题

  已承租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的家庭,在入住公租房后,要在入住后的1个月内退回原租住的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逾期不退的,收回公租房。

  四、关于租金、履约保证金问题

  (一)公租房的租金以单套建筑面积计算,根据区物价局公布的房源租金标准,结合入住家庭的收入情况确定租金标准。每个人的租金=房屋建筑面积乘以区发改局公布的月租金标准再乘以租金系数。租金系数跟民政部门核定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应,从0.1-0.7不等。

  (二)获配租家庭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按相当于2个月实际房屋租金的标准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如承租家庭无违约行为,结清承租期间房屋产生的有关费用并依时迁出户口的,将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不计利息)。未按时缴纳租金或为结清承租期间房屋产生有关费用的,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欠缴的费用。

    五、关于入住后维修问题

  获配租家庭,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房屋钥匙后,需对房屋内部情况进行检查,如有相关问题,请于一周内向物业反映,由区住房保障房负责维修,后续发生的房屋内部维修问题,请参照租赁合同内相关条款,由个人负责维修,区住房保障办负责公租房项目公共区域的维修维护工作。


  从化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