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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温泉镇原乌石村委办公楼拆除工程“7·30”坍塌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07 17:34

  2022年7月30日11时许,位于从化区温泉镇乌石村乌石大围街161号的原乌石村委办公楼拆除工程作业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55万元(以下简称“‘7·30’事故”)。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2022年12月13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从化区温泉镇原乌石村委办公楼拆除工程“7·30”坍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从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从化区温泉镇原乌石村委办公楼拆除工程“7·30”坍塌一般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评估对象的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一)成立评估组

  2023年11月28日,广州市从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邱桂深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温泉镇人民政府的有关同志组成。评估组依据《评估办法》,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事故评估工作。

  (二)确立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确立评估对象。评估组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从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的落实情况,确定本次评估对象如下:

  (1)广州市从化区公安分局(以下简称“区公安分局”);

  (2)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局”);

  (3)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温泉镇”);

  (4)吴垦辉;

  (5)广州市从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执法局”);

  (6)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

  2.确立评估内容。评估组根据《评估办法》,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确立本次评估内容,编写《事故处理建议落实情况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检查表》《座谈问询人员名单》《座谈问询问题表》。

  (三)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利用各类评估检查表,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对吴垦辉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件、档案、台账、通报等进行了查验,通过资料审查、问询等方式评估吴垦辉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评估组通过查阅温泉镇、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提交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及开展相关工作的文件资料,评估温泉镇、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具体举措与工作成效。

  二、总体评估意见

  从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温泉镇、吴垦辉、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对“7·30”事故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的落实情况总体来看,评估组经评估认为:

  (一)各评估对象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已基本落实。

  (二)针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建议,其中,未见吴垦辉落实防范整改的有关材料;温泉镇已基本进行整改

  (三)温泉镇、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能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其他同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责任追究的相关文件,已明确《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梳理如下表:

  序号

  责任单位/人员

  追究内容

  落实情况

  1

  吴垦辉

  (事发工程主要负责人)

  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已落实

  区公安分局于2023年6月15日对其立案侦查,区公安分局于2024年1月15日破案

  2

  莫建华

  (事发拆除作业组织者)

  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已落实

  区公安分局于2023年6月15日对其立案侦查,区公安分局于2024年1月15日破案

  3

  吴垦辉

  (事发工程主要负责人)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已落实

  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5月6日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0元的行政处罚,其未缴款,2024年1月29日已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莫建华

  (事发拆除作业组织者)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已落实

  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4月14日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5112.4元的行政处罚,其已于2023年5月4日缴清罚款,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5月5日结案

  5

  温泉镇人民政府

  结合事故暴露的履职问题,建议由温泉镇对温泉镇相关部门和乌石村委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并报从化区纪委监委,处理结果抄送区应急管理局

  温泉镇于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3月4日期间,对7个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处理,其中,4人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给予诫勉问责、1人给予诫勉处理、1人予以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四、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问询、文书审核等方式,针对“7·30”事故的发生原因及事故后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经评估,未见吴垦辉落实防范整改的有关材料;温泉镇已基本进行整改。温泉镇通过加强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依法行政的举措,以落实属地生产安全监管责任。

  温泉镇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加强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温泉镇在全镇范围内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督导摸清底数,建立自建房安全底数台账。温泉镇组织各村要迅速排查辖区内自建房工地的数量、户主,核查是否有报建手续、是否悬挂施工蓝牌,施工现场是否张贴《施工安全告知书》,提醒户主督促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无施工备案、无报建手续的工地,要及时上报镇规划办。二是自上而下,推进开展安全检查。温泉镇规划办向各村提供已审批在建自建房户主名单,牵头组织到各村自建房工地进行检查,核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要求佩戴劳保用品、是否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三是建立常态化巡查检查机制。温泉镇规划办、镇执法办联合各村加强对农村自建房在建工地的日常巡查,对发现无报建手续、无施工备案、存在施工安全问题的工地,要立即停工整改,依法查处。

  (二)健全机制,加强巡查,强化依法行政

  温泉镇一是建立临时性和限额以下工程巡查机制。2022年7月15日,温泉镇向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印发《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温泉镇原乌石村委办公楼拆除工程“7·30”坍塌一般事故整改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镇综合执法行政办公室职责分工表,细化健全网格化巡查制度,明确内部工作指引,从运作模式、责任落实和统筹推进力度等方面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严肃对待巡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加强辖区内建筑装修行业、自建房、违法建设拆除工程等临时性和限额以下工程的巡查执法力度,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再发生,充分运用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克服安全执法“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从严查处,确保处罚到位。二是加强建筑工程限额以下小型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针对建筑装修行业,温泉镇督促辖区内装修建筑公司、在建工程户主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其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监管现场作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防护工作、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等险种。事故发生后至2022年9月20日,温泉镇共出动 42人次对在建工程、自建房、违法建设等项目开展检查共13次;出动 396人次现场监管并拆除危房、违法建设等共110宗;出动 728人次检查企业233家次,发现隐患数156条,完成整改隐患156条。三是牢固树立生产安全监管责任意识,以压实监管责任。温泉镇以案为戒,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党委会、政务会重要议题;同时,加强安全生产学习宣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在深入学习、学以致用上做表率,同时督促分管部门、分管行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学习。

  五、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7·30”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温泉镇、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其中,温泉镇通过紧盯警示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意识氛围等举措;区城管执法局通过体系整治拆除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等举措;区住建局通过开展拆除工程安全管理宣贯培训、加大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管力度的举措,举一反三开展工作,一定程度避免其他同类事故的发生。

  温泉镇、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具体如下:

  (一)温泉镇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紧盯警示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意识氛围

  温泉镇一是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温泉镇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步步推进”的工作部署,使安全培训成为行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温泉镇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建筑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切实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让辖区相关行业汲取本次事故经验教训,压实从业人员牢固“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二)区城管执法局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体系整治拆除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区城管执法局一是系统部署拆除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区城管执法局结合广州市下达的年度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制定印发年度违建治理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明确强调必须高度重视拆违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将涉及危破(旧)房建构筑物、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相关的违法建设的治理纳入年度工作方案重点,同时定期召开治违推进会议,要求切实消除涉及违法建设类的安全隐患。二是印发违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作指引,规范拆除工程整治。区城管执法局下发《广州市从化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违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镇街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文明拆违”的思想不动摇,把违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属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拆违过程中严格按照《违法建设拆除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指引》操作,同时要确保拆除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关安全生产资质、施工能力以及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充分做好拆前、拆中、拆后全过程安全生产措施,杜绝发生安全生加大拆除工程的监管力度产事故。三是进一步加大拆除工程的监管力度。区城管执法局加大网格巡查力度,对涉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高层建筑楼顶加改扩建、已控停新增违建等重点区域违法建设、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移交关于地质灾害点附近违法建设排查整治的巡查执法力度,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的要第一时间进行查处(拆除),不能马上完成拆除的,应立即组织违相关人员撤离,并做好现场排险措施。

  (三)区住建局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1.开展宣贯培训,部署拆除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023年10月,区住建局组织召开了全区拆除工程安全管理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会议,区住建局质安科、区质安站、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城管和执法局以及全区各镇街相关业务负责人员参加了培训会议。会上,专家对建筑物拆除相关知识进行了培训,并重点对房屋拆除工程相关文件进行了宣贯解读,同时,区住建局对加强全区拆除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

  2.加大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管力度

  2022年第四季度以来,区住建局共监管过2个拆除重建工程,分别为徐某如自建房拆除重建项目、城郊街向阳小学拆除重建综合楼等工程;2022年12月16日,对城郊街向阳小学拆除重建综合楼等工程发出整改通知书1份,责令整改安全隐患5项;2023年3月27日,对徐某如自建房拆除重建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1份,责令整改安全隐患8项。

  六、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及的吴垦辉施工队防范整改措施建议,未见落实防范整改有关材料。

  七、相关工作建议

  1.有关部门持续加强落实对无资质的个人施工队承包临小工程的市场准入,以从源头遏制事故发生。

  2.建议温泉镇继续加强对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临小工程的生产安全风险防范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建议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继续强化自建房拆除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与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落实自建房拆除工程生产安全风险防范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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