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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城郊街“4·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07 16:43

  2022年4月5日13时02分许,在广州市从化区北星路出新村北路东700米处,发生一起重型自卸货车与普通二轮自行车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两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77.7万元(以下简称“‘4·5’事故”)。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从化区城郊街“4·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从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从化区城郊街“4·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评估对象的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一)成立评估组

  2023年8月7日,广州市从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邱桂深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城郊街道办、江埔街道办的有关同志组成。评估组依据《评估办法》,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事故评估工作。

  (二)确立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确立评估对象。评估组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从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的落实情况,确定本次评估对象如下:

  (1)广州市从化区公安分局(以下简称“区公安分局”);

  (2)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局”);

  (3)广州市从化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区交通运输局”);

  (4)广州市尧泽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尧泽公司”);

  (5)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城郊街道办”);

  (6)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江埔街道办”)。

  2.确立评估内容。评估组根据《评估办法》,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确立本次评估内容,编写《责任追究情况检查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检查表》《座谈问询人员名单》《座谈问询问题表》。

  (三)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利用各类评估检查表,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核实;拟对尧泽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件、档案、台账、通报等进行了查验,并通过座谈问询等方式评估尧泽公司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评估组通过查阅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城郊街道办、江埔街道办提交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及开展相关工作的文件资料,评估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城郊街道办、江埔街道办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具体举措与工作成效。

  二、总体评估意见

  从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尧泽公司、城郊街道办、江埔街道办对“4·5”事故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的落实情况总体来看,评估组经评估认为:

  (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基本已进行落实。

  (二)尧泽公司针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建议,未见其落实防范整改相关材料。

  (三)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城郊街道办能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工作,强化监管意识,履行监管职责,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其他同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中,未见江埔街道办落实防范整改相关材料。

  三、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责任追究的相关文件,已明确《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梳理如下表:

序号

责任单位/人员

追究内容

落实情况

1

黄镇机

(群众)

其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同等责任,建议由区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60日内报区应急管理局

区公安分局对其进行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吊销驾驶证及违法记分9分的处理,其已于2022年9月14日缴清罚款

2

尧泽公司

其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区交通运输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尧泽公司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60日内报区应急管理局

已落实

区交通运输局已于2022年4月25日对其作出罚款共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其已于2022年8月1日缴清罚款,区交通运输局已于2022年12月5日结案

3

卢梓健

(群众)

其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区交通运输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卢梓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60日内报区应急管理局

区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8月18日对其进行约谈

  四、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等方式,针对“4·5”事故的发生原因及事故后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经评估,未见尧泽公司落实防范整改的有关材料。经查,尧泽公司在2022年5月26日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至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于2022年12月9日,再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至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

  五、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4·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大部分评估对象能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其中,区公安分局通过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扎实推进道路交通整治等举措;区交通运输局通过加强对货运行业的安全监管、加大行业安全宣传教育的举措;城郊街通过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着力推进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等举措,举一反三开展工作;未见江埔街落实防范整改的有关材料。

  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城郊街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具体如下:

  (一)区公安分局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1.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源头把控交通秩序

  区公安分局通过深入开展“五进”宣传、组织新闻媒体随警采访、开展交通安全宣讲、交通事故案例图片展、派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2022年,派出宣传警力1965人次,共派发宣传资料单张30505份,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120场次、交通安全图片展61次,张贴交通安全宣传画768张,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碟83次,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额、警句176条,手机短信推运安全提示信息240万条。

  2.开展道路交通大整治行动,推动交通秩序逐步向好

  区公安分局一是重责任落实,高位推动交通大整治工作。区公安分局坚持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部署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牵头制定《交通专项治理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将道路隐患整改、路面执法、宣传劝导等工作分解到派出所,整合警种、派出所力量参与交通管理。2023年以来,全区18个派出所现场执法11754宗,每月民警参与率均达100%。二是强化制度机制保障。区公安分局牵头全区搭建了9个镇(街、园区)大网格,18个派出所小网格,镇街主要领导、派出所所长、属地交警中队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网格化整治机制。镇街党组成员、公安值班局长、交警值班大队长第一时间现场处置交通亡人事故,交管部门、应急、城管、镇街等职能部门限期复勘现场,研究隐患治理措施并确定治理时限。三是聚焦道路隐患治理,提升道路交通本质安全。区公安分局会同区交通运输局加强鳌头镇辖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355国道交通信号灯密度,从每公里0.25盏交通信号灯提高至每公里0.8盏交通信号灯,有效控制货车通行速度;提高106国道机非隔离栏建设密度,从每公里0.12公里机非隔离栏提高至每公里0.283公里机非隔离栏,鳌头镇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7.82%。同时,专题研究105国华景路口优化改造工作,倾斜财政资金投入约500万元,通过增加交通信号灯、拓宽车道、优化标志标线等方式,充分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及交通信号灯管控率,改善华景路口早晚高峰长期拥堵现象。四是狠抓交通秩序整治,提升道路交通秩序。区公安分局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围绕重点时段、路段、车辆,依托大数据分析研判,持续开展摩电专项整治行动、“逢五逢十”、周末集中夜查行动,紧盯八类重点车辆、八大重点违法,始终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022年,全区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11802宗,其中查处货车各类交通违法15425宗、酒醉驾1674宗、摩电交通违法84334宗,超速2244宗。在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集中查处摩电五类重点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共执法各类摩电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2万起;推动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2家、经销商110家,检查市场主体344家次,共立案件3宗、查扣电动自行车17辆设置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点24个,推动经销商开展“带牌销售”业务82家,全区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7.6万辆。

  (二)区交通运输局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1.加强对货运行业的安全监管

  区交通运输局一是通过定期组织会议于约谈企业的方式,压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3年以来,区交通运输局每季度召开向货运行业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培训,向企业通报近期事故情况及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并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具体工作及台账记录;共约谈货运企业114家次,要求企业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狠抓安全生产。二是加强对货运企业的安全检查。区交通运输局结合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等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2023年,区交通运输局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63人次,检查企业256家次,发现问题292处,均已闭环整改。

  2.加大行业安全宣传教育

  区交通运输局一是定期开展事故警示会议。区交通运输局每季度召开广州市从化区货运行业安全生产培训会议,培训会上就近期交管部门开展的集中整治行动及具体措施等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结合近期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让货运企业负责人更直观地感受到“交通事故猛于虎”。二是线上线上开展安全宣传。区交通运输局利用微信群、推送公众号、云课堂等网络形式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利用微信群、qq群向企业大力宣贯相关文件及知识点;同时充分发挥行业特点优势,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向企业当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及意义,深化安全生产宣传。

  (三)城郊街道办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1.多措并举,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城郊街道办一是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学校交通安全宣传。事故后,城郊街道办组织辖内38家学校通过线上(微信群、广播、短信等方式)和线下(召开主题班会、派发宣传资料、开展交通安全宣讲会等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学校以班会课、开学典礼、散学典礼、升旗仪式等契机,邀请区交警大队宣讲员及辖区派出所同志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其中,组织事发学生所在学校——希贤小学学校校长以线上家长会的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会议。会上通过图文说明和视频讲解两种形式宣讲了自行车行车安全、安全乘坐交通工具、道路上的危险等内容,多次强调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严禁骑车上路,提醒参会的学生、家长和老师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车辆时要自觉佩戴好头盔和安全带等。通过本次线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定程度提高了学生的安全出行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起到了良好的教育作用。2022年4月以来,事发学生所在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7次,校长宣讲7次,班会课约216次,同时组织两次校车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2022年至今事发学生所在学校暂未发生学生交通亡人事故。事故发生后至2024年3月,督导学校邀请区交警大队宣讲员及辖区派出所同志到从化区城郊街中心小学、从化区第五中学等8家学校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安全出行观念,遵纪守法,远离大货车,珍爱生命。二是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城郊街道办利用微信群、朋友圈、村社区LED显示屏、村社区广播、村口大喇叭等“宣传硬件”以及村干部入户、派发宣传资料、开展宣讲会、交通群导员等“宣传软件”相结合的方式,营造辖内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城郊街共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45场,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海报 126张,派发宣传小册子1300多份;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及应急处置措施,及时通报交通亡人事故,要求村居、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警示和震慑效应,切实提升辖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安全出行行为;2022年5月起,城郊街在微社区e家通从化城郊街公众号设置“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栏目,曝光交通违法行为11期,反面督促督促骑乘人员养成自觉佩戴头盔的良好习惯;针对辖区重点路口路段交通秩序混乱问题,城郊街道办聘请第三方劝导员进行交通秩序值守,积极主动劝导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醒市民骑车出行要慢行、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等。

  2.着力推进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城郊街道办一是整治事故路段隐患。2022年9月14日,城郊街深刻吸取“4.05”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教训,特函请区交通运输局安排工作人员定期(建议每月至少1次)对北星路(事故路段)两边的绿化带进行修剪,同时加强对北星路行道树的日常维护管理,发现行道树有枯死、倒伏的风险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风险隐患。二是联合多部门,整治重点路口路段。城郊街道办联合交警中队、派出所等在辖区重点路口路段设点布控。采取“劝导提示+执法查纠”的模式进行整治,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进行精准整治,有效遏制涉摩电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共联合开展整治14次,出动执勤人员158人次,查处违法行为521宗。同时,街预联办组织各有关部门、村(社区)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展辖区交通安全隐患点滚动排查,加快未整改隐患点的整治力度,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落实专人跟踪整改,明确整改时间,共发现隐患124处,均已闭环整改。三是压实农村劝导站责任,强化整治交通道路秩序。城郊街道办要求街预联办每月至少全覆盖督导检查交通劝导站1次或以上。自事故发生后至2024年3月,城郊街道办共出动2985人次,督导检查交通劝导站728站次,均有劝导员在岗开展劝导工作,并对区预联办作出的“劝导站无人在岗”通报情况对村委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工作,以压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领导责任,实现全街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全员在岗在位。

  六、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1.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及的建议“广州市尧泽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等工作,全面排查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未见尧泽公司落实防范整改的有关材料。

  2.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及的建议“江埔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工作,联动配合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大对货运等运输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货运等运输源头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举措,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未见江埔街道办落实防范整改的有关材料。

  七、相关工作建议

  1.建议区交通运输局持续督导尧泽公司将落实“4·5”事故防范整改落实情况上报至区交通运输局,并抄送至区安委办。

  2.建议江埔街道办持续落实防范整改内容,并抄送至区安委办。

  3.建议区交通运输局持续强化压实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建议评估对象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风险防范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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