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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从化区江埔街“8·24”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27 17:47

        2021年8月24日12时06分许,在广州市从化区105国道上行2489公里300米(从化区江埔街四环食庄路段),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两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7.18万元(以下简称“‘8·24’事故”)。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2022年4月28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从化区江埔街“8·24”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从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从化区江埔街“8·24”道路交通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评估对象的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一)成立评估组

2023年2月1日,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邱桂深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江埔街道办事处的有关同志组成。评估组依据《评估办法》,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事故评估工作。

(二)确立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确立评估对象。评估组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从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的落实情况,确定本次评估对象如下: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江埔街道办事处、广州市景晟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晟公司”)。

2.确立评估内容。评估组根据《评估办法》,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等确立本次评估内容,编写《责任追究情况检查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检查表》《座谈问询人员名单》《座谈问询问题表》。

(三)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利用各类评估检查表,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件、档案、台账、通报等进行了查验,评估事故责任单位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评估组通过查阅有关部门提交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及开展相关工作的文件资料,评估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具体举措与工作成效。

二、总体评估意见

从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江埔街道办事处、景晟公司对“8·24”事故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的落实情况总体来看,评估组经评估认为:

(一)各评估对象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部分已落实,其中,对景晟公司及李瑞中的处理建议,区交通运输局已函告白云区住房建设和区交通运输局,暂未收到白云区住房建设和区交通运输局回函对其的处理情况。

(二)景晟公司针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指出的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问题,未见相关落实整改材料,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持续跟进落实情况。

(三)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江埔街道办事处能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工作,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其他同类事故的发生

三、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责任追究的相关文件,已明确《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梳理如下表:

序号

责任单位/人员

追究内容

落实情况

1

李某华

(事发车辆

驾驶人)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区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区公安分局已于2022年4月2日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的行政处罚

2

景晟公司

(事发车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从化区交通运输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景晟公司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60日内报从化区应急

管理局备案


因景晟公司注册地在广州市白云区,区运输局已于2023年2月28发函至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函告其处理情况,目前,暂未收到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回函处理情况

3

李某中

(景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从化区交通运输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李某中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60日内报从化区应急

管理局备案

因景晟公司注册地在广州市白云区,区运输局已于2023年2月28发函至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函告其处理情况,目前,暂未收到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回函处理情况

四、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查阅文件、问询等方式,针对“8·24”事故的发生原因及事故后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经评估,景晟公司通过召开事故警示会议、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举措,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议

2021年8月25日,景晟公司开展了“8·24”事故安全分析会,组织全体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员、车技员、专职动态监控员、财务共计7人参与。会上要求近期对事故发生原因向全体人员剖析、将事故通报给全公司人员、相关管理人员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2021年8月26日,景晟公司向公司全体人员印发了《“8·24”交通事故的通报》,要求驾驶员在出车前后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工作,行车过程中提高警惕,当心路面情况,以避免同样的事故发生。

(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景晟公司一是约谈事故车辆驾驶员。2021年8月25日,景晟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对事故车辆驾驶员李庆华进行约谈,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教育司机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勒令其停岗学习配合。二是组织公司驾驶员进行事故安全教育。2021年8月29日,景晟公司组织公司全体驾驶员开展“8·24”事故安全教育培训,分析此次事故原因,要求全体驾驶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其中应到71人,实到62人。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景晟公司对公司一是对车辆安全进行综合检查。2021年9月12日,景晟公司对包括粤AHE***、AHV***车辆在内的12辆车辆的刹车皮、GPS、磨损情况、备胎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针对粤AHE***存在备胎磨损严重以及AHV***车辆刹车皮的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司机及时进行整改。2021年9月16日复查,均已整改。二是进行综合安全检查。2021年9月份,景晟公司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进行综合检查,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车辆消防安全等进行检查,以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

五、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8·24”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能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开展举一反三的工作,区运输局通过聚焦超载超限车辆整治、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行业安全宣传力度等举措,举一反三提升生产安全监管水平;区公安分局通过加大路面整治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惩治力度;江埔街道办事处通过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跨部门协作,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举措,一定程度避免其他同类事故的发生。

区运输局、区公安分局、江埔街道办事处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具体如下:

区运输局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1.坚持目标导向,加大流动巡查力度,着力推动超载超限违法行为整治,以倒逼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区运输局一是明确定位,加大超载超限车辆的流动巡查力度。区运输局根据《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其负责检测车辆装载情况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的生产安全监管职责。2021年,出动交通执法人员6318人,联合区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超限超载车辆路面执法整治行动972次,检查货物运输、固体废物运输等车27804辆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1137台次,监督卸载货物15170.77吨。2022年,出动交通执法人员5477人,联合区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超限超载车辆路面执法整治行动1140次,检查货物运输、固体废物运输等车20569辆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1475台次,监督卸载货物9217.44吨。二是建设非现场执法检测点,有效整治超载超限。区交通运输局共建设完成了吕田和龙潭、石岭三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并投入使用取得了初步成效。2022 年其普通公路超限超载率平均率为0.18%,低于国检2%的指标,辖区内超限超载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2.点面结合,压实对辖内企业的生产安全监管职责

区运输局实行高危企业重点监管、常规企业全覆盖监管的模式,加强对辖内货运企业的监督检查。区运输局一是压实治超源头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2022年以来,区运输局加大辖区内源头监管力度,对辖内顺兴、银象二家矿产企业和七家混凝土搅拌企业,共9家政府公示辖区内的源头单位检查324次,约谈源头企业2次,重点检查车辆进出过磅记录台账、电子地磅检测报告、驾驶员证件等各类台账,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在货物装载方面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消除超限超载行为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查处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违法违规案件23宗。二是重点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级管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自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并进行隐患治理。2022年,共出动检查人员321人次,检查货运企业131家次,检查发现隐患118处,签发整改通知书27份,移交执法34宗,已立案30宗,处罚金额21.6万。三是压实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以整体推动辖内安全交通安全监管水平。区运输局加强辖区客、货运、驾培等相关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2022年以来立案安全生产案件41宗(包含6家“黑榜”企业),同比上升53.8%,涉及企业22家,累计罚款29.2万元。2022年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641宗,其中“两客一危”19宗。查处超限超载1335宗,同比上升36.64%,监督卸载8383.105吨。

3.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区运输局一是聚焦重点部位,加强事故路段隐患排查,以减少安全事故。区运输局对辖区内国、省、县道公路急弯陡坡长坡、临水临崖等路段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针对事故多发路段开展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强道路巡查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擅自涉路施工、不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等违规行为,有效减少事故发生。二是制定计划,织密公路巡查力度网,以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区运输局制定日常公路巡查计划,加大对国、省、县道公路的巡查密度,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将道路安全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4.加大行业安全宣传力度

区运输局根据上级要求和每季度定期召开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会议,向企业通报近期事故情况及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并印发《广州市从化区交通管理总站关于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报警情况的通报》等相关文件传达至企业,督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二)区公安分局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1.加大对货车交通违法查处力度

区公安分局加大国省道过境货车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加大货车“三超一疲劳”,尤其是夜间货车冲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2021年,查处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288起。

2.实地走访核查企业安全管理,加大危客货运输企业惩治力度

区公安分局加大危客货运输企业走访核查力度。一是每月固定清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及逾期未审验驾驶证人员。二是通过企业画像功能,每月清理高风险企业,要求风险企业即刻整改,联合交通运输局核查惩处黑榜运输企业。2021年,公安交警部门走访企业324家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98份。2021年公安交警部门通过亡人事故深度调查,对责任企业、驾驶员采取行政处罚6宗,罚款总额近15万元。

(三)江埔街道办事处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1.多措并举,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江埔街道办事处吸取事故教训,加大事故周边区域的交通安全教育。一是组织各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街道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强化交通安全监管意识。会议通报从化区典型案例情况,要求各职能部门吸取事故教育,大力开展整治工作。二是以常态化开展五进宣传活动为契机,走深走实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江埔街道办事处结合定期开展交通安全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宣传活动,通过该交通事故教育,警示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阐明无证驾驶、超速行驶、横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的危害。据统计,2022年5月以来累计开展宣讲活动10次,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57次,派发宣传单张3000余份,受教育3000余人次,在学校、电影院、酒吧、KTV等重点娱乐场所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2000余次。

2.跨部门协作,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江埔街道办事处联合交警一中队、派出所、第三方临时交通劝导员,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据统计,累计开展78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联合执法行动。2022 年5月以来累计出动2701人次,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467宗,其中查扣摩托车辆125辆,查处摩托车未戴头盔1651宗,查处非机动车违法423宗,查处行人违法268宗,累计派发宣传资料6000份。

六、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1.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区运输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未见落实对景晟公司及李瑞中处理的相关材料。

2.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及的景晟公司“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未见其相关整改记录。

3.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及的景晟公司“全面排查并消除车辆挂靠等各类事故隐患”,未见其全面排查挂靠车辆的整改记录。

七、相关工作建议

1.建议区运输局落实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将落实情况上报至区政府并抄送区安委办。

2.建议由区运输局协调属地职能部门对其进行查处,将落实情况上报至区政府并抄送区安委办。

3.建议评估对象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风险防范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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