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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0日下午14时20分许,位于从化区鳌头镇黄茅村水尾社大窝山,一名砍树人员在砍伐树木过程中,因树木倒塌躲避不及,被树木砸中头部受伤身亡,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核实,该事故是由死者和其他几名砍树人员共同在山上砍伐树木所引发,事故中没有生产经营单位,无生产经营行为,属于个人行为性质,认定为意外事故,不属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经严格审核,不予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5日-2019年1月31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以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受 理 人:陈燕清
联系电话:020-87958101(执法监察大队)
广州市从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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