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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从化区江埔街“9·19”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27 17:49

        2021年9月19日22时37分许,在广州市从化区256省道下行1公里500米(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天马路口),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两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18万元(以下简称“‘9·19’事故”)。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2022年5月27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从化区江埔街“9·19”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从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从化区江埔街“9·19”道路交通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评估对象的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一)成立评估组

2023年2月1日,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邱桂深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江埔街道办事处的有关同志组成。评估组依据《评估办法》,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事故评估工作。

(二)确立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确立评估对象。评估组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从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的落实情况,确定本次评估对象如下: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江埔街道办事处、广州骐骏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骐骏公司”)。

2.确立评估内容。评估组根据《评估办法》,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等确立本次评估内容,编写《责任追究情况检查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检查表》《座谈问询人员名单》《座谈问询问题表》。

(三)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利用各类评估检查表,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件、档案、台账、通报等进行了查验,评估事故责任单位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评估组通过查阅有关部门提交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及开展相关工作的文件资料,评估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具体举措与工作成效。

二、总体评估意见

从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江埔街道办事处、骐骏公司对“9·19”事故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的落实情况总体来看,评估组经评估认为:

(一)各评估对象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已落实

(二)骐骏公司针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指出的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问题,已基本落实

(三)骐骏公司、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江埔街道办事处能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工作,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其他同类事故的发生

三、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责任追究的相关文件,已明确《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梳理如下表:

序号

责任单位/人员

追究内容

落实情况

1

苏某兴

(事发车辆

驾驶人)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全部责任。建议由区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其是否涉嫌刑事责任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区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立案侦查,并已于2022年1月28日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行政处罚

2

骐骏公司

(事发车辆重型半挂牵引车

所有人)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从化区交通运输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骐骏公司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60日内报从化区应急管理局

备案

已落实
区交通运输局已于2021年9月28日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整的行政

处罚,其已于2021年9月28日缴清罚款,

并结案

3

陈某花

(骐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

建议由从化区交通运输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陈某花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60日内报从化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已落实
区交通运输局已于2021年8月4日对其约谈,要求其限期内开展脱产安全驾驶工作会议、强化公司内部治理等

四、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查阅文件、问询等方式,针对“9·19”事故的发生原因及事故后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经评估,骐骏公司已基本落实整改。骐骏公司通过召开事故警示会议、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意识、强化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的举措,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落实措施如下:

一)召开事故警示会议

骐骏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5日、10月2日,组织了驾驶员在公司车场办公室进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会议通报了“9·19”事故的深刻教训,督促驾驶员增强对车辆维护意识,做好隐患排查,驾驶员对违章行为作出检讨总结等,以持续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点面结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规范驾驶员安全行车

骐骏公司一是组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车队长,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领导会议,内容包括传达行业监管部门的督导文件、总结上一季度包括对驾驶员违章情况等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完善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车队长的岗位职责,包括增加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节日及专项安全检查以及车队长负责新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岗位职责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运行机制。同时,修订了安全生产目标与考核及奖惩制度,增加了以年度车均交通违法量少于4宗、年度被各级部门通报严重交通违法情况少于3次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将无故不落实、不参与安全学习、安全活动的驾驶员,采取停工学习的处罚,并与安全生产考核挂钩。三是由主要负责人、安全员、车队长、监控员、驾驶员逐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逐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四是加强监管与奖惩的方式,加大对驾驶员行车安全的监管。骐骏公司通过视频监控等方式,每月对驾驶员的违章行为包括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未系安全带、疲劳驾驶等,在公司公告栏对其进行通报,并勒令其写检讨书、予以不同程度的罚款、组织其开会加强安全教育学习等措施,以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

(三)建章立制,落实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意识

骐骏公司一是高位推动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骐骏完善了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内容包括增加规定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公司将通报批评并采取停班学习;所有会议必须做会议记录,内容记录必须具体、有条理;新员工需经笔试和车试考核,笔试需达到90分以上,车试需达到每项合格方可上岗工作。二是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以有序强化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骐骏公司按月度制定了消防培训、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行车安全防范措施教育、交通安全法、驾驶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行为危险性等培训内容,并按计划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一定程度强化了驾驶员的安全行车的意识。

(四)风险分级管控,推动关口前移

骐骏公司一是全面开展危险源辨识。骐骏公司对办公场所、车辆、驾驶人员、行车路线的风险点、风险源进行辨识,摸清其危险源具体位置、评定其风险等级并至制定相对应的管控措施,并根据公司实际逐一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员、车队长及驾驶员的管控责任,以做到将风险停在隐患形成之前,减少事故隐患,构筑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二是编制《一线三排(隐患排查)工作表》《车辆三检表》《车辆风险分级评估表》《在编驾驶员隐患排查工作》等,通过综合检查、对标对表检查、专项检查和远程视频巡查等方式,排查治理问题隐患,以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构筑安全生产“第二道防线”。

五、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9·19”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骐骏公司能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组织应急演练,一定程度避免其他同类事故的发生。

有关部门能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举一反三开展工作,区公安分局通过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及企业惩治力度的举措;区交通运输局通过对事故路段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持续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强化行业监管力度的举措;江埔街道办事处通过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的举措,一定程度避免其他同类事故的发生。

骐骏公司、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江埔街道办事处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具体如下:

(一)骐骏公司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1.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骐骏公司对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维修等方面进行投入,2022年度累计投入393000元,2023年拟投入206500元,以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条件。

2.组织应急演练

骐骏公司每半年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全员进行一次应急消防演练,以提升公司员工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二)区公安分局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1.加大对货车交通违法查处力度

区公安分局加大国省道过境货车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加大查处货车“三超一疲劳”,尤其是夜间货车冲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2021年,查处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288起。

2.实地走访核查企业安全管理,加大危客货运输企业惩治力度

区公安分局加大危客货运输企业走访核查力度。一是每月固定清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及逾期未审验驾驶证人员。二是通过企业画像功能,每月清理高风险企业,要求风险企业即刻整改,联合交通运输局核查惩处黑榜运输企业。2021年,公安交警部门走访企业324家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98份。2021年公安交警部门通过亡人事故深度调查,对责任企业、驾驶员采取行政处罚6宗,罚款总额近15万元。

三)区交通运输局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1.对事故路段开展安全隐患治理

区交通运输局一是联合部门,对事故路段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研判。区运输局会同区公安交警部门对事发路段路口交通安全设施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工作。二是优化交通安全设施,以确保该路段交通安全有序。对事发路段相关道路基础设施进行优化升级,增设示警桩及防撞桶;增设人行横道标志牌;路面重新摊铺沥青并补划标识、标线;双向车道间增设导流标线;导流岛增设立面反光标识。

2.通过源头治理与路查路检的方式,持续推进“打非治违”工作

区运输局一是压实治超源头企业的安全监管。2022年以来,加大辖区内源头监管力度,对辖内顺兴、银象二家矿产企业和七家混凝土搅拌企业,共9家政府公示辖区内的源头单位检查324次,约谈源头企业2次,重点检查车辆进出过磅记录台账、电子地磅检测报告、驾驶员证件等各类台账,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在货物装载方面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从源头上消除超限超载行为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查处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违法违规案件23宗。二是聚焦关键部位,加大路查路检的力度。区运输局坚持目标导向,开展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活动,2022年以来,根据《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执法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出动执法人员182人,出动执法车48台,到G355线G105线、吕田治超站等重点路段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执法整治行动,抽查过往危运车辆79台、货运车辆138台,查处危运案件5宗。同时重点在广州地铁14号线“从化客运站”“东风站”“太平站”及驻从各高校等周边路段开展二轮摩托车非法搭客、小客车非法营运、网约车违法营运等客运乱象的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68人次,执法车辆221台次,查处二轮摩托车非法搭客35宗,客运类案件11宗,检查车辆时均未发现车辆“带病”上路。三保持高压执法力度。区运输局保持高压执法力度,2022年,立案安全生产案件41宗(包含6家“黑榜”企业),同比上升53.8%,涉及企业22家,累计罚款29.2万元;全年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641宗,其中“两客一危”19宗。查处超限超载1335宗,同比上升36.64%,监督卸载8383.105吨。四是着力推动监测点,推进货运源头信息化综合管理。区运输局9个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建成并投入使用,初步形成涵盖“三网合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网络,并按要求加快货运源头监管平台的建设,推进货运源头信息化综合管理。

3.强化行业监管力度,以推动货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区交通运输局一是加大行业安全宣传力度。区交通运输局根据上级要求和每季度定期召开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会议,向企业通报近期事故情况及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并督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台账记录等工作。二是实行高危企业重点监管、常规企业全覆盖监管的模式,加强对辖内货运企业的监督检查。其中根据广州市从化区交通管理总站关于普运行业分类分级监管的工作要求将骐骏公司定为重点监管企业,加大了对骐骏公司的监管力度。自2021年9月起,针对骐骏公司共出动检查人员10人次,检查发现隐患1处,已完成整改。同时,重点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级管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自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并进行隐患治理。2022年,区运输局至少共出动检查人员321人次,检查货运企业131家次,检查发现隐患118处。三是研判行业形势,量身制定安全检查计划,以有力推进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根据行业情况,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与领导沟通后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计划,以将行业安全风险降至最低。

(四)江埔街道办事处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1.多措并举,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江埔街道办事处吸取事故教训,加大事故周边区域的交通安全教育。一是组织各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街道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强化交通安全监管意识。会议通报从化区典型案例情况,要求各职能部门吸取事故教育,大力开展整治工作。二是以常态化开展五进宣传活动为契机,走深走实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江埔街道办事处结合定期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进校园宣传活动,通过该交通事故教育,警示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阐明超速行驶、横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的危害。据统计,2022年6月以来累计开展宣讲活动9次,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51次,派发宣传单张2700余份,受教育2600余人次,在电影院、KTV、学校等重点场所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2000余次。

2.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江埔街道办事处联合交警一中队、派出所、第三方临时交通劝导员累计开展78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联合执法行动。2022年6月以来累计出动2579人次,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214宗,其中查扣摩托车辆109辆,查处摩托车未戴头盔1389宗,查处非机动车违法397宗,查处行人违法235宗,累计派发宣传资料6000份。

六、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评估组在此次评估工作中未发现评估对象在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安全监管方面存在主要问题。

七、相关工作建议

1.建议骐骏公司根据完善后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岗位职责内容“重大节日及专项检查”,及时更新至《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持续落实各安全生产岗位的职责内容。

2.建议各评估对象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风险防范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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