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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广州市从化区“3·23”广州建利化工产品科技有限公司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27 17:38

        2021年3月23日1时16分许,位于从化区明珠工业园工业南路6号的广州建利化工产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烧毁生产设备和溶剂一批,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21.4万元(以下简称“‘3·23’事故”)。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广州市从化区“3·23”广州建利化工产品科技有限公司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从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成立广州市从化区“3·23”广州建利化工产品科技有限公司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评估对象的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一)成立评估组

2023年2月1日,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邱桂深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街口街道办事处、城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同志组成。评估组依据《评估办法》,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事故评估工作。

(二)确立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确立评估对象评估组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确定本次评估对象如下:区应急管理局、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建利化工产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利公司”)、从化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以下简称“区生态环境分局”)、各有关政府部门、各镇(街、园区)。

2.确立评估内容评估组根据《评估办法》,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编写《事故处理建议落实情况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检查表》《座谈问询人员名单》《座谈问询问题表》。

(三)开展评估工作

1.评估组根据检查表对建利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件、档案、台账、通报等进行了审查,并通过座谈问询、走访现场了解其落实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工作的具体举措及工作成效。

2.评估组通过查阅区应急管理局、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政府部门、各镇(街、园区)关于落实“3·23”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报告及开展相关工作的文件资料,整体评估“3·23”事故相关政府部门落实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举一反三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总体评估意见

(一)各评估对象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相关责任追究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已落实未见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落实材料。

(二)建利公司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已基本进行整改。

(三)建利公司检视自身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举一反三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政府部门及各镇(街、园区)主动作为,履行监管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其他同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责任追究的相关文件,已明确《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梳理如下表:

序号

责任单位/人员

追究内容

落实情况

1

杨某

(建利公司事发时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其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安委办组织区消防救援大队、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对其进行约谈警示

区安委办已组织区消防救援大队、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于2021年9月  26日对其进行约谈

2

代某明

(建利公司事发后新变更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对建利公司今后的消防安全工作起关键作用,建议由区安委办组织区消防救援大队、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对其

进行约谈警示

区安委办已组织区消防救援大队、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于2021年9月26日对其进行约谈

3

广东从化经济

开发管委会

建议由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其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理,处理结果

报区安委办

未见相关落实记录

材料                                                                     

四、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实等方式,针对“3·23”事故的发生原因及事故后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经评估,建利公司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防范整改建议基本已进行整改,通过聘请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设施设备开展检查维修、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防范和整改工作,建利公司具体措施落实如下:

(一)聘请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现状评价,排查各项事故隐患

建利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聘请了广东某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现状安全评价,其中包括事故成因、事故防范、整改方案等内容,并针对安全评价公司提及反应釜视镜模糊不清、反应釜操作平台增加灭火器、车间通风管道未安装完成、反应釜操作平台处配电柜前无绝缘垫、现场管道标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整改,经安全评价人员复查确认,于2021年7月30日完成安全现状评价,并将安全现状评报价告(资质证号APJ-(粤)-020)上报至从化区应急管理局。

(二)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框架

建利公司根据建立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组织架构等内容。

(三)对设施设备开展检查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建利公司加强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设施做维护保养,确保能正常运行,杜绝设备设施运行过热或运行速度过快。

(四)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建利公司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二是在“3·23”火灾事故后,于2023年3月9日组织一线作业人员在丙类车间开展了消防安全培训,通过召开公司例会、专题安全会议等形式,学习总结事故和以往典型事故案例教训,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经验,学习消防安全的要点和难点,并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测试,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消防知识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

五、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3·23”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建利公司吸取事故教训,通过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等举措,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

各镇(街、园区)吸取事故教训,通过强研判部署、压实监管责任、加大保障力度等不同程度的举措,以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有关政府部门通过强化环境应急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消防安全举一反三开展工作,增强安全监管能力。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过召开事故警示会议、加大对辖内企业的巡查力度的举措,以避免其他同类事故的发生。

建利公司、各镇(街、园区)、区生态环境分局、有关政府部门、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具体如下:

建利公司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1.加强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建利公司一是在“3·23”火灾事故发生后,全面辨识本公司危险化学品和火灾的危害因素,明确不同风险点的危险源、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易发生的事故类型、风险等级,对应的管控措施等,并作记录归档。二是每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指定责任人进行整改,记录事故隐患检查情况、形成闭环管理。

2.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建利公司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制定2023年度安全投入计划,根据安全投入费用的提取标准,2023年度拟投入31000元,费用使用计划包括消防器材、劳保用品、安全培训、设备防护、安全标志等。

3.开展应急演练

建利公司制定灭火和疏散应急演练方案于2023年3月8日开展应急演练,演练过程包括火灾发生与险情上报、启动预案与人员疏散、响应预案与火灾扑救、响应结束与清理现场、消防安全知识讲解,并作记录。

各镇(街、园区)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1.以目标为导向,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以部署推进消防安全监管

江浦街街党工委、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2022年每季度由街道主管领导召集街安委会全体成员、街属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村(居)消防安全负责人召开每季度防范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包括总结通报上一季度全街消防形势、存在问题,分析研判街道当前消防安全重点工作,研究部署下一季度消防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2.重责任落实,以落实督导企业安全消防责任

江浦街建立推行全员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机制,以整体推进辖内消防安全监管能力。江埔街按照“一岗双责”管理的原则,通过制定各类专项方案形式对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切实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监管职责,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同时结合街道消防网格化工作机制,包括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把消防防控能力进一步延伸至基层村(居)委;同时,通过与辖区各村(居)委会、180家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责任细化到单位和个人,以打通消防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流溪温泉管委会成立由管委会一把手为主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联合执法检查、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警示通报、消防工作提醒约谈等工作机制,形成责任明晰、机制健全、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鳌头镇、溪温泉管委会将相关通知文件精神传达给辖区内各企业,督促企业落实自查自纠等方式,要求企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落实消防安全自查评估、隐患整改、设施维保、电气检测、油烟道清洗、人员培训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管理机制,增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3.查漏补缺,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各镇(街、园区)持续开展常态化网格巡查工作,从自建房、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市场消防、燃气餐饮等全方位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网格巡查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全面启动消防安全防控工作。其中,江浦街2022年度共组织开展23项专项行动,领导带队开展消防检查累计158次,日常巡查累计出动1774人次,分别检查了小场所562家次、出租屋473家次、村民自建房613家次,共发现隐患425处,已整改隐患425处;城郊街辖内企业共108家,主要是机械制造业、纺织加工业、木制品加工业等,2021年9月8日以来,共出动6412人次,检查各类场所4241家次,发现隐患694项;同时,城郊街不定期开展消防检查,至少出动3687人次,检查1514家次,发现火灾隐患223项,均已闭环整改。街口街共排查隐患5601条,整改隐患5583条,开展消防安全错时夜查行动35次,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463辆,清理阻塞通道杂物445件,清理阻塞消防车通道车辆88辆,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83处,1134个端口。消防立案处罚23宗,处罚金额2.515万元。吕田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检查各类场所865家次,督促整改隐患244处,落实整改隐患217处;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行车239辆次,清理违规住人6人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39次,作出行政处罚7宗,其中5宗落实处罚金额共900元,另外2宗正在立案处置阶段。

4.建立微型消防站,增强辖区消防安全硬件保障

各镇(街、园区)积极落实微型消防站搭建。其中,街口街积极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街口街辖内27个村(居),均设立了微型消防站,配备了相应的消防器材装备和162名义务消防队员,队员由村居干部兼任或依托物业管理单位人员兼任。严格落实“三分钟”到场原则,定期与区消防大队街口站开展联勤联训,加强对辖内微型消防站队伍的业务处理水平。各微型消防站已基本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城郊街辖内34个村居,其中33个村居已建成微型消防站,旺城北居委因新成立,正筹备资金购买建立微型消防站。温泉镇印发《温泉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强温泉镇电气火灾事故防范工作,同时根据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地区特点建立25个微型消防站。

5.因地制宜,火灾重大隐患单位挂牌督办,以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各镇(街、园区)加强对各类场所的综合治理,重点推进挂牌督办单位顺利摘牌,以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营造良好的城市消防安全环境。其中江浦街、街口街、城郊街等街道办事处印发专项方案、建立消防、城管等部门联动执法运行保障机制等方式,结合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压实部门监管责任,细化工作要点,进一步督促解决火灾隐患整治整改、消防车通道阻塞、违规搭设厂房作为生产经营用途、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通过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大对社区消防建设的资金投入,及时研究制定和完善社区消防工作的方案、制度,逐步实现社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积极协调各方抓实抓细挂牌督办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有序推进挂牌督办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各方整治工作责任,以确保按期完成摘牌销案任务。温泉镇对被区政府列为挂牌督办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某婚庆度假庄园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太平镇、良口镇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较大的地区,提请区政府作为2023年挂牌督办重点地区。

6.强化消防安全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各镇(街、园区)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其中,溪温泉管委会、鳌头镇结合安全宣传“南粤行”、119消防宣传月和消防安全“五进”活动,开展系列消防宣传活动,营造消防安全大检查良好舆论氛围。督促企业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企业志愿消防队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培训,结合近年国内影响较大的火灾案例、讲解各类消防安全知识,重点针对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详细介绍各类火灾发生的原因、火灾的危险性、初期火灾的扑救以及如何报警、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并详细讲解灭火器的使用、维修、保养、注意事项,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城郊街结合全街风险隐患,针对居民住宅、老旧场所、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实际,聚焦违规住人、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占用堵塞通道等突出风险,开展“敲门行动”,强化消防巡查和宣传教育。2021年以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共派发宣传资料6000多份,营造人人重视消防安全的氛围。

7.加强消防安全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镇(街、园区)不同程度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其中吕田镇通过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基本安全技能,累计开展消防应急演练11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9场,宣传培训人员约300人次;同时固定每个季度对各村居微型消防站消防员开展灭火救援业务指导及培训,落实联勤联训工作,摸清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期间提请区消防救援到我镇开展集中消防安全技能培训1场次,到各微型消防站实地业务指导23场次,组织人员培训184人次,进一步加强每一名微型消防站队员都能对个人防护装备的熟练程度、初期火灾应急处置等消防业务技能。街口街2022年联合区消防大队街口消防站开展联勤联训2次,共组织开展城市消防演练2次、森林消防演练7次,以加强辖内微型消防站队伍业务处理水平。城郊街每年组织2-3次村居微型消防站队员至区消防救援大队参加专项培训,并参加区救援大队的村居微型消防站演练;同时,辖内企业共开展消防演练84次,参与演练人员约5000人。鳌头镇组织开展消防培训演练45余次,以提升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三)区生态环境分局、各相关政府部门及各镇(街、园区)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1.强化环境应急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各有关政府部门通过强化应对环境应急专业性、处置突发事件的协作联动、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提升环境保护安全系数,以强化环境应急联防联控协助机制。一是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提升环境应急演练处置能力。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参加市生态环境局夜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拉练(演练),开展从化区2022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比武,同时,组织开展区、镇和企业三级联动“2022年从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以不断地提升分局系统及镇街园区实操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开展环境应急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区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组织各科室、监测站、各镇街(园区)环保骨干、企业环保负责人300多人次开展环境应急培训,举办了2期“从化区2022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班”和4期“从化区2022年基层生态环境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广州市从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解读等。三是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多点位开展应急演练,以整体提升辖内环境应急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企业开展了突发事件环境污染演练、消防火灾演练、安全演练等系列活动,以综合提升部门、企业的事故应急处置、救援能力。

2.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各相关政府部门通过增加检测设备投入、培育和补充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储备应急物资等举措,以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一是增加环境监测能力的投入,提升应急响应监测能力。其中,区生态环境分局在2021、2022年增设2021、2022年增设紫外测油仪、芬克快速检测设备(可快速检测常规项目)、FID、溶氧仪、微波消解仪、无人机等仪器设备。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储备三防应急物资、消防应急物资等常态化应急物,并与企业建立联动应急机制。二是培育和补充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素质,补充必要的环境监测专业人才,充分配强补齐监测人员短板。其中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2022年通过上岗证考核31人次388项次;2023年拟招录5名在编人员充实监测队伍。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求队员掌握现有的水质快侧检测系统、ph试纸、氨氮快速检测试剂盒等快速监测设备使用能力,为事件预判提供支撑。三是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培训。区生态环境分局通过推选优秀人才参加省、市环境应急比武,参加应急演练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锻炼提升环境应急监测能力。2021年以来已参加应急演练、比武等7次。其中2021年在市级环境执法大比武中获得团体第二名;2022年推选优秀人才作为市级团队一员在省级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练兵比武个人三等奖。

3.健全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机制

有关政府部门通过增设应急物资库、规范应急物资库管理、健全事故应急制度体系等举措,以健全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增设了环境应急物资库。区生态环境分局已设立2个应急物资库。区生态环境分局除依托市生态环境局在从化区明珠工业园设置环境应急物资器材储备站外,另增设了环境应急物资库,配备污染源排查快速检测箱等应急器材和物资。二是规范应急物资库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邀请检测公司和依托“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广州市应急专家组及专家库名单”(穗环函〔2022〕109号),参与服务从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从化区提供环境应急咨询、技术指导、物资供应等服务,规范环境应急物资库管理,以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三是健全事故应急制度体系。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面分析认真查找不足之处,认真落实整改,印发了《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广州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州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科学有序高效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4.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

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工业园区、企业等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紧盯“一废一品”环境安全管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境风险防控,主要采取企业自查、镇(街、园区)巡查,抽查、邀请第三方服务机构核查等方式,共出动人员1285人次,检查企业488家次,发现环境隐患及问题企业59家,责令整改企业31家,督促立行立改企业28家。区水务局督导从化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做好排水设施日常巡查养护工作,保障排水设施正常运行;督导广州从化净水有限公司适时修订完善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如发生此类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相关调控措施,保证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

5.督导宣传消防安全,增强行业消防安全意识

区消防救援大队强化行业消防安全指导,先后指导公安、民政、卫健、科工、教育、应急等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指导20余次,配合行业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教育宣传100余次,以提高企业消防安全履职能力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加强消防救援力量的建设队。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事故教训汲取及举一反三工作情况

1.召开事故警示会议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强化企业警示安全生产事故。2021 年3月24日,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区消防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两园区消防中队、安监中队、环保中队,辖区医药化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70余家在建利公司事故现场参加“3·23建利公司火灾事故”警示教育会议。会上,建利公司简述此次火灾的经过,并做深刻检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局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对火灾情况进行分析并对参会企业进行警示,以切实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以点带面,加大对辖内企业的巡查力度,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是多部门协作,加大对事故单位的巡查力度,以压实事故责任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合消防、环境保护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对建利公司进行巡查,累计现场检查约29家次,监督企业做好事故后续处置(包括厂房设备拆除工作、是否临时作业、是否清除污染物等)和生产工作。二是发挥领头羊作用,以督促企业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过企业自查自报和加大巡查力度等方式,加强对涉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企业监管,特别是有储存或生产环节中有使用到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督促其做到包括按要求贮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并向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监部门报备,不得瞒报、谎报,不报;加强夜间和节假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和巡查工作;加强电器线路的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马上整改;发生事故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并向属地或行业监管部门报告或者报警处置等。三是督促企业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过程中,要求企业严格规范生产操作,定期排查各类隐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人离机停,设备断电、气、水、热源;因工艺需要晚上不能停机的,必须安排专人值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及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四是摸清底数,做深督导排查。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区应急管理局的工作指导下,全面彻底排查辖区“小化工”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切实督促“小化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1.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及的“建议由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其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区安委办”未见相关落实记录材料。

2.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及的“加强镇(街、园区)应急处置和应急采样能力培训”未见相关落实应急采样能力培训记录材料。

3.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及的“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建立我区化学品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增强应对类似事件的专业性”,其中,2020年6月23日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印发建立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通知,但未见落实该方案的记录材料。

4.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及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融合实验室资源,建立有效的检测网络”未见相关落实记录材料。

七、相关工作建议

1.建议各评估对象落实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防范整改情况,将落实情况上报至区政府并抄送区安委办。

2.建议各评估对象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风险防范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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