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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局关于鳌头镇帝田村广州力智农业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2·02”坍塌一般死亡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4-15 14:30

《鳌头镇帝田村广州力智农业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2·02”坍塌一般死亡事故调查报告》政府已批复结案。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广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穗府办〔20135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922日,鳌头镇帝田村杉洞队18号广州力智农业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帝田猪场(在建)内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广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穗府办〔20135号)等规定,区安全监管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农业局、总工会,鳌头镇人民政府成立鳌头镇帝田村广州力智农业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2·02”坍塌一般死亡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

经查,2019221500分,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帝田村杉洞队18号广州力智农业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力智公司”)在建帝田猪场内正南方通向黑膜池的排污管道铺设项目正在施工作业。现场共有施工作业人员9名,其中:何卓健负责现场组织施工,唐建国、张健锋(死者)负责安装排污管,邓沃启、陈仕芬负责传递工具,徐文汝、谢泽丰负责砌红砖,孙锐辉、陈桂权负责驾驶挖掘机。当天下午1730分左右,唐建国和张健锋一起在3.5米深的坑道下进行扶正水管作业时,其两人上方的泥土突然松动。在旁边观察和指挥的何卓健和陈仕芬发现后马上呼叫唐建国和张健锋立刻撤离。唐建国听到呼喊后马上从坑内爬了上来,但张健锋因躲避不及,胸口以下部分身体被泥土压住。事故发生后,现场的施工人员马上用手和施工工具挖开泥土。大约十分钟后,张健锋被抢救出来,现场的工友就马上对其进行心肺复苏。一名叫涂建东的工友在赶到现场参与抢救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1800分左右,“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医护人员对张健锋进行了现场抢救。在1840分左右,张健锋经抢救无效证实死亡。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张健锋(死者)安全意识淡薄,在未对坑道两侧设置安全支护等施工防护措施下进行作业,未按要求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违章作业。广州力智农业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未对坑道两侧设置安全支护等施工防护措施;未对张健锋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作记录;未按要求督促张健锋等作业人员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力智公司负责人冯伯兴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力智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何卓健未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经调查和分析,依法认定本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责任的认定

(一)广州力智农业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作为该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未对坑道两侧设置安全支护等施工防护措施;未对张健锋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作记录;未按要求督促张健锋等作业人员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其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四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由区应急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冯伯兴,作为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其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三)、(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由区应急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何卓健,作为该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其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第(二)、(五)项的规定,由力智公司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对何卓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区应急局。

(四)张健锋,作为施工人员,在未对坑道两侧设置安全支护等施工防护措施下进行作业,未按要求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违章作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免除对其责任追究。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原则,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如下:

(一)鳌头镇政府要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安全巡查力度,督促各类建设项目加强安全管理,认真排查事故隐患,防止发生类似事故。

(二)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力智公司要聘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事发工程开展现状安全评价,并在三个月内完成评价,分析事故成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和整改方案,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报区应急局备案。

(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力智公司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举一反三”的安全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四)各镇(街)、园区及各有关部门应汲取事故教训,严格履行行业及属地监管职责,抓好所属行业及所属辖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监管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广州市从化区应急管理局

201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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