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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全监管局关于从化区江埔街河东海鲜酒家装修工程“7·21”高处坠落重伤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5-22 17:02

《从化区江埔街河东海鲜酒家装修工程“7·21”高处坠落重伤事故调查报告》政府已批复结案。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广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穗府办20135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7年7月21日下午14时30分许从化区江埔街河东海鲜市场室内的河东海鲜酒家装修工程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重伤事故,造成1人重事发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广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穗府办20135号)等规定区安全监管局牵头会同区监察局、总工会、公安分局、总工会、住建局、城管局、江埔街道办事处成立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参加,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

经查,2017年7月21日下午14时30分许,彭祖阳安排了李主仕(伤者)、谢志高、李文全、刘大责4名工人到河东市场海鲜酒家进行室内安装天花板固定螺杆。彭祖阳安排李主仕在脚手架上面进行烧焊,李文全和刘大责在地面对天花板进行打钻,彭祖阳和谢志高负责扶着李主仕所站立的脚手架。16时30分许,彭祖阳和谢志高在移动脚手架(约3.7米高)的过程中,由于脚手架的其中个脚轮脱落,致使脚手架整体倾倒,导致李主仕连同脚手架一起坠落至地面受伤。李主仕臀部先落地,头部碰到脚手架,造成了头部出血,发生昏迷。彭祖阳立即打电话向亚莱丹公司法定代表人沈茂川报告,并叫现场人员拨打120求救。随后120救护车到场抢救,马上将伤者送往广州从化中医医院。因伤情需要,为了更好做好救治工作,晚上21时许转到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治疗。2017年8月28日,伤者李主仕已经完成治疗并出院,正在进一步康复之中。

、事故原因及性质

经对有关人员的询问笔录和调查取证资料,对事故原因及事故性质分析如下:

(一)直接原因:伤者李主仕安全意识淡薄,在高处施工作业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违章作业。脚手架在移动过程中,脚轮突然发生脱落,致使倾倒坠落。

(二)间接原因:广州市亚莱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能的培训教育。未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三)主要原因:李主仕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未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脚手架在移动过程中,脚轮突然发生脱落,致使倾倒坠落。广州市亚莱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能的培训教育,未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和分析,一致认定本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处理建议

(一)广州市亚莱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事发工程的施工单位,未依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能的培训教育,未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三)、(五)项的规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政法函〔2014136号)的处理办法,不对该公司给予罚款处罚,由区安全监管局依法进行约谈警示

(二)沈茂川,作为广州市亚莱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未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五)项的规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政法函〔2014136号)的处理办法,不对其给予罚款处罚,由区安全监管局依法进行约谈警示。

(三)李主仕,作为施工作业工人,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未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责令其停止违章作业行为,由广州市亚莱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奖惩制度对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区安全监管局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行业主管和属地监管原则,提出以下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责令广州市亚莱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事故发生。

(二)江埔街道办事处要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巡查力度,并督促事故单位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三)区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对全区在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在建工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广州从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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