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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五加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

市环保局“五加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1-12-19 16:43
     一是强化源头把关,淘汰落后产能腾容量。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从源头控制新污染的产生。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有关规划、不符合生态功能区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不予批准建设,为我市经济发展腾出更多环境容量。
    二是强化环境监管,打击违法排污不手软。认真落实总量减排工作,禁止超总量排污和超标排污,进一步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通过网络实时传输数据,实现在线监测污染源排污情况。建立和完善以排污申报为基础、总量控制为主线、在线监测和现场监督检查为手段的污染源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规范和细化日常环境监察行为,及时查处人民群众有关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
    三是强化应急管理,紧抓风险监控不放松。落实对环境风险企业的现场巡查措施,督促企业开展环境污染隐患自查自纠,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积极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预防环境风险事件发生。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环境安全。
    四是强化环境监测,推动监测能力上新台阶。按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要求,做好监测实验室改造,继续充实监测仪器设备,结合我市环境污染特征,有针对性地配置监测仪器,积极拓展监测能力,提高监测自动化水平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能力。
五是强化内部管理,推动监管能力上新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确,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树立环保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深入对重点、难点环保问题的研究,加强人才的培养,加强队伍管理和效能建设,提高执行力和服务水平,全力打造高素质和专业化的环保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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