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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广州增城白水寨地方级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来源: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11 00:00

从府〔2024〕8号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广州增城白水寨地方级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广州增城白水寨地方级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2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一)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以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审批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广州增城白水寨地方级风景名胜区。以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审批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其中广东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登记单元涉及从化区温泉镇和良口镇,广州增城白水寨地方级风景名胜区涉及从化区温泉镇、江埔街和增城区派潭镇、正果镇。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4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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