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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从化区殡葬服务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3-18 17:4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我区清明节、重阳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严防山火,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广泛倡导生态文明殡葬新风尚,树立绿色祭祀新理念,建设幸福美丽生态之城,根据《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现就我区殡葬服务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期

  在清明节(4月3日—5月2日)和重阳节(10月1日—10月17日)祭扫节日期间。

  二、禁燃禁放范围

  从化区所有殡葬服务场所(包括广东从化华夏永久陵园、区殡仪馆、各镇街公益性骨灰安放地、骨灰楼)。

  三、禁燃禁放要求

  (一)区各殡葬服务场所应做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严禁明火的宣传引导工作。切实加大管控力度,在祭扫地入口设点设卡加强值班值守,劝阻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殡葬服务场所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营造低碳环保、文明安全的殡葬环境。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举报。对劝阻人、制止人、举报人打击报复或者威胁其人身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违反本通告,构成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2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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