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石力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更新改造农村路灯照明设施》(第20202362号)建议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与您在7月24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会办单位的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由于我区现阶段财力薄弱,收支矛盾突出,仍以保障“三保”项目为主,将原有太阳能路灯升级改造市电,需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安排扶持资金以提升改造项目。因太阳能灯改市电后,部分村集体难以解决电费支付问题,该问题并非随着路灯升级改造就能一蹴而就、迎刃而解,需多个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我区将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请扶持资金对原有太阳能路灯进行改造,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以方便群众出行,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当前我区正组织开展从化区农村路灯(乡村振兴)建设工作,针对我区100个村约210多条、总路长约240公里未安装路灯的村道,使用电源为市电,计划安装路灯7139盏,总投资5650万元(按照市、区8:2比例承担,市安排4520万元,区安排1130万元)。该项目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工作,区住建局配合实施,目前已进入初步设计方案联合评审阶段,预计11月底开工,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我区乡镇夜间的道路照明情况。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路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4日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0年8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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