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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2-19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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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2019〕1号)政策解读  

为构建权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强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空间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要求及省、市工作部署,区政府决定开展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本次统一确权登记范围为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区域,面积约133984.65亩。已经明确权属关系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以及耕地、林地、草地等承包经营权,按照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办理,不再重复登记。

二、登记时间:通告之日开始至2019年5月15日结束。

三、工作机构:为顺利开展工作,从化区人民政府成立从化区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区流溪河森林公园确权办”),办公地点设在区国土规划局。

四、预划分登记单元:以水流、国家公园等作为独立登记单元,共划分8个登记单元,分别为广东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流溪河(森林公园部分)、流溪河水库、东星水、南山水库、三桠塘水库、黄竹塱水、东星水支流。

五、调查方法:良口镇人民政府、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等单位会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开展权籍调查,根据外业调查工作底图,通过内、外业核实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查清调查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类型、边界、面积、数量和质量等内容,形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自然资源权籍调查成果。

六、配合事项: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单位、自然资源承包经营权(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按照区流溪河森林公园确权办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出席现场指界,配合完成外业调查。

七、其他事项: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流溪河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事项有异议的,可向区流溪河森林公园确权办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20-37936200,从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63号。

特此通告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5日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9年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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