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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重阳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告

<p>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重阳节期间 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告<br></p>

来源: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9-26 01:11

今年10月7日(星期一)是我国传统节日重阳节。为严防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阳节期间,为确保我区森林防灭火安全和生态安全,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重阳节期间,各单位、部门不得组织集体登高和野炊。

三、重阳节期间,不准在登高点出售烟花、炮竹、香烛、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将予以没收处理。

四、重阳节期间,为确保森林防灭火安全,加强对林区、景区防灭火安全管理,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四不准”:

(一)不准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上山;

(二)不准携带烟花、炮竹、香烛、灯笼、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上山;

(三)不准毁坏林木、植被及各种公共设施设备;

(四)不准聚众斗殴闹事及做任何危及人身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

五、重阳节期间,各有关镇(街)、村(居)、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安全和应急措施,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各责任单位要有值班人员和交通车辆留守岗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应立即按程序逐级上报,并及时组织人员奔赴现场处理,防止迟报、漏报。

特此通告。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3日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9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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