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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2013〕24号(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

从府〔2013〕24号(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3-08-20 07:4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结合省及广州市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大力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社会。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享有良好声誉和较高知名度、能代表地方名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为助推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1.产品质量: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节能环保性能大幅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出口产品竞争力显著增强,进出口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本地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出口产品合格率稳定在99.6%以上,本市企业生产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品牌价值和效益明显提升。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主要产品质量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培育一批质量素质高、品牌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培育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电子电器、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2.工程质量: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到2015年,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普通国(省)道优良率达到80%,竣工工程质量安全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规范要求。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是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建筑工程节能效率不断提高。

  3.服务质量:到2020年,服务业全面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推动实现服务业大发展。

  到2015年,服务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在物流、高技术、商务服务、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餐饮、旅游、批发、零售、住宿、居民服务、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内先进水平接轨,标准覆盖率大幅提升。培育形成一批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逐步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严格实施企业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企业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企业要健全质量基础体系,严格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关键环节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售后服务责任。积极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大力发展低碳、清洁、环保生产模式。(从化质监局牵头,市经贸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工商从化分局配合)

  (二)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1. 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妇女儿童老人用品及农资、建材、重要消费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重大工程设备监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登记管理等制度。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专项整治,防止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的发生。强化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行分类分级监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市经贸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从化分局、从化质监局、从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2. 强化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环节监管,把好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和食品进出口等关口,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覆盖。继续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用品牌化带动标准化,以标准化促进品牌化。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市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从化分局、从化质监局、从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3. 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工程建设准入审核,加强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主体的质量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制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大力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应用,提高建筑业质量效益。(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交通局、水务局配合)

  4. 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执法打假,坚决查处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打击制假售假长效机制,营造公平、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部门间案件通报协查、信息反馈、案件移交和处理申述举报等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落实举报奖励,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市经贸局、公安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工商从化分局、从化质监局、从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三)创新质量发展机制。

  1. 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加大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投入,强化质量工作基础建设,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广泛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市政府,市经贸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从化分局、从化质监局、从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2. 建立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镇、街、园区和有关行业质量工作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对镇、街、园区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依据。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从化质监局牵头,各镇(街、园区),市监察局、经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从化分局、从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3. 健全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市长质量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引领更多企业采用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树立一批卓越经营的质量管理标杆,促进辖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完善和落实对标准研制、技术创新等质量激励政策。(市经贸局、城乡建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从化质监局、工商从化分局,从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4. 创新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坚持实施品牌战略和商标战略,鼓励企业名牌产品向系列化、整体化发展,实现从单一名牌到系列名牌、名牌产品到名牌企业、名牌企业到名牌企业群的升级。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制订实施品牌发展规划,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品牌企业。完善品牌创建激励政策措施,继续引导企业主动争创名牌。以优势产业为重点,以品牌价值评价为抓手,提升我市企业品牌意识水平。(各镇(街、园区),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从化质监局、工商从化分局、从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四)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1. 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标准化水平,加强支柱产业技术标准制修订。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制高点,建立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围绕金融服务、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以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业,开展服务业标准的研制和实施,推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围绕都市农业发展,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化体系,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从化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农业局、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体育局、安全监管局、旅游局配合)

  2. 强化计量技术支撑作用。围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节能减排、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计量新需求,建立科学合理、先进适用的计量保证体系。推进能源计量工作,定期开展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全市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管理制度,为节能减排提供准确数据。大力实施“计量惠民”工程,着力抓好集贸市场、加油机、民用“三表”和定量包装商品的专项监管,大力推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从化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科技和信息化局配合)

  (五)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1. 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与先进地区进行比较分析,找准我市质量竞争力的短板,对症下药,实施赶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合格率、先进标准增长率、计量保证体系通过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和企业名牌产品数率。加大经费投入,提高人均销售收入,提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能提升力度,提高新产品产值率,提高每百万人口年发明专利授权量,扩大产品海外市场份额,不断增强产业发展能力。(市经贸局、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局,从化质监局负责)

  2. 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加强质量教育培训,在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开展质量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素养。加强对企业经营者、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市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从化质监局、工商从化分局、从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3. 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在商贸、餐饮、交通、物流、旅游、金融、邮政、通讯、卫生等重点领域,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推进服务业满意度评价试点。引导企业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和以顾客满意为标准的质量理念,围绕质量改进的关键要素持续改进,促进服务质量不断提升。鼓励服务企业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创建星级服务班组,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市经贸局牵头,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交通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工商从化分局、从化质监局、市邮政局配合)

  4. 清洁生产促进工程。积极推进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重点商贸、餐饮企业投入清洁生产审核。抓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落实和完善有利于清洁生产的财税政策。构建清洁生产技术服务网络平台,加大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支持力度。建立能源计量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市经贸局、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环保局,从化质监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贯彻落实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各镇(街、园区)和有关部门要将质量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围绕我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结合各行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广大企业要充分发挥质量主体作用,加大质量投入,加强质量管理,持续改进质量。

  (二)加强学习宣传。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新闻媒体应当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和“百城万店无假货”等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 年)》的目标和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质量发展。

  (三)完善配套政策。

  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质量奖励等重点项目的保障经费,并根据实际情况逐年提高,切实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推进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支持企业开展质量技术创新、参与技术标准制(修)订。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我市相关质量工作政策措施,支持质量发展,确保本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得以落实。

  (四)狠抓工作落实。

  各部门要把质量发展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提高执行力。要将落实质量发展的远期规划同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结合起来,把握重点,解决难点,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质量问题。围绕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建设项目,细化分解年度质量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市质量跨越发展。

  (五)强化检查考核。

  各部门要建立落实本意见的工作责任制,对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发展取得实效。对意见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市政府将适时检查考核本意见的贯彻实施情况。

  从化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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