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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2013〕27号(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清理街口街城南村下围段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含构筑物)的通告)

从府〔2013〕27号(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清理街口街城南村下围段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含构筑物)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3-08-26 02:07

  为扎实推进广州北部副中心建设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营造整洁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街口街城南村下围段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含构筑物)进行整治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府前路下围段整治清理范围:南至河滨南路,北至城中路(钰泉湾);建设路下围段整治清理范围:南至河滨南路,北至城中路(河滨小学)。

  二、凡在上述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含构筑物),应当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自行拆除和恢复原状,逾期未自行拆除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实施拆除,一切后果由违法者自行承担。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街口街城南村下围段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含构筑物)整治清理工作。凡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从化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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