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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2016〕17号(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重阳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保卫工作的通告 )

从府〔2016〕17号(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重阳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保卫工作的通告 )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09-30 07:16

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重阳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保卫工作的通告

今年109日是我国传统节日重阳节,预计节日前后将有大量群众前往各大登高点登高。为确保登高群众安全,防止发生森林火灾、重大治安和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阳节期间,为确保我区森林防火安全和生态安全,除街口街风云岭、太平镇马仔山、温泉镇云台山、鳌头镇仙人床为可登高活动区外,实行全面封山,禁止攀登,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重阳节期间,为避免登高人流过度拥挤,各单位、部门不得组织集体登高和野炊,严禁动用公车进行登山活动。

三、重阳节期间,不准在登高点出售烟花、炮竹、香烛、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饮料等,一经发现,将予以没收处理。

四、重阳节期间,进行登高活动的人士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德,讲究精神文明。为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加强对林区、景区防火安全管理,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四不准”:

1、不准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上山;

2、不准携带烟花、炮竹、香烛、灯笼、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上山;

3、不准毁坏林木、植被及各种公共设施设备;

4、不准聚众斗殴闹事及做任何危及人身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

五、重阳节期间,运输从业人员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好服务工作。一切车辆及行人都要听从交警人员指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六、重阳节期间,各有关镇(街)、村、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和应急措施,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各责任单位要有值班人员和交通车辆留守岗位,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按程序逐级上报,并及时组织人员奔赴现场处理,防止迟报、漏报。

特此通告。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1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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