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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府〔2015〕15号(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干线公路及其控制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
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干线公路及其控制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市将于2015年5月至9月对全市范围内的干线公路及其控制区环境进行集中重点整治,即对国道、省道和县道公路及其公路控制区内涉嫌违法设置的路口、路障、摊档、管线、广告标牌、违章建筑、脏乱污染物、临建物等进行查处清理。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沿线各单位(企业)、业主于5月15日前自行规范整改、拆除。逾期不整改、拆除的,市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强制整改、拆除。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生的阻挠、妨碍公务执法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从化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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