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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化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4-07 11:03

点击查看解读文件:一图读懂《从府办函〔2020〕8号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化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从化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供销社反映。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5日

从化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供销合作社新型乡村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46号)、《广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穗办〔2018〕17号)、《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广州市助农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供农〔2019〕10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打造区级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镇(村)级助农服务中心,加快构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省、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顺应我区农村发展新要求,以实现农业产业振兴、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导向,以创新和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为重点,加快建立适应我区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助农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帮助农民增收致富,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两年完成建设,四年完善功能”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我区助农服务体系建设。到2020年底,全区共建成区助农服务综合平台1家,镇(村)助农服务中心4家,目标完成率达100%。到2022年,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服务中心经营服务发挥相应功能,形成有效衔接上下游产业、形式多样、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助农服务网络,成为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载体。

  (三)责任分工

  由区供销社牵头,负责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的统筹推进、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选址所属的镇(街)负责协调本辖区内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用房及政策配套、建设及运营资金提供。所属镇(街)要明确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和运营的主体,把助农服务体系建设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按要求落实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区供销社;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规划资源分局、区民政局、区政务服务局、城郊街、江埔街、太平镇、鳌头镇)

  (四)建设原则

  1.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加强规划引导,发挥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推进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坚持市场化运作,确保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得好、服务优、可持续。

  2.整合资源,功能集成。强化供销社为主导,吸纳各单位和社会资本参与,推进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坚持产前、产中、产后全覆盖,生产、供销、信用一体化,推进供销合作社现有经营服务资源汇集、功能集聚,吸纳单位和邮政、信用合作等服务项目进驻,打造多功能集聚的服务载体,形成多元共建共享工作格局。

  3.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农业产业优势和农业生产特点,因地制宜,科学设置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的服务功能,开展适应当地农业生产需要的经营服务。

  二、成立机构

  为确保我区助农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有序顺利推进,成立从化区助农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周耿斌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戚桂芬    区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

  成  员:由区供销社、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规划资源分局、区民政局、区政务服务局、城郊街、江埔街、太平镇、鳌头镇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供销社,由区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戚桂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区助农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

  三、建设内容

  区供销社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以服务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为主,选址从化区新庄加工场(城郊街横江路50号),区服务平台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主要功能建设为农资农技农化服务、农产品展销交易平台、冷链物流配送服务、农村电商服务、农村金融保险服务等。

  镇(村)助农服务中心要围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以服务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为主,选址分别是:江埔街锦一村、太平镇飞鹅村、鳌头镇新围村、新村村,面积与服务规模相适应。江埔街供销社助农服务中心主要功能借助从化区桃花小镇支农资源,提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农资农技农化服务、农产品购销加工服务、农村电商服务;太平镇供销社助农服务中心起步主要功能有农产品购销加工服务、冷链物流配送服务、农资农技农化服务、日用消费品供应服务、农村电商服务;鳌头镇供销社新围村助农服务中心主要功能有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农村电商服务、农资农技农化服务;鳌头镇供销社新村村助农服务中心主要功能有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农产品购销加工服务、农资农技农化服务。

  区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镇(村)助农服务中心的具体建设规范由区供销社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四、重点工作任

  充分发挥和调动区、镇街二级政府的积极性,鼓励支持供销社和其他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形成上下贯通、联合合作、协调运行的助农服务网络。

  (一)搭建助农服务平台。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时间节点,对区供销社助农服务平台(城郊街新庄加工场)进行加固施工装修升级改造;对照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对江埔街、太平镇、鳌头镇相应场地进行标准化改造和优化升级,率先建成镇助农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城郊街、江埔街、太平镇、鳌头镇)

  (二)发展现代农业,打造农产品展销交易平台,拓展农产品流通网络,建立种植实践培训基地。发挥引领作用,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带动规模化、标准化种养,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当地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培植品牌产品。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附加值;引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资源,打造农产品展销交易平台。链接高校学院,建立种植实践培训基地。(牵头单位: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局)整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电子商务基地资源,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供销社、区科工商信局)探索建立供销社服务“三农”微信服务号等新载体,推行农产品信息共享,推进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牵头单位:区供销社)

  (三)搭建农产品初加工便农服务平台功能。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求,依托助农服务平台,引入烘干机、真空包装机等操作简单而实用性强的农产品加工机械,低偿提供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开展农产品初加工服务。(牵头单位:区供销社)

  (四)拓展庄稼医院,开展农资农技农化服务。对区内条件成熟的农资经营网点升级改造、组织农资经营者参加庄稼医生职业资格培训、配备完善农化技术检测设施。庄稼医生通过“店内坐诊”、“田头出诊”、网络咨询等方式,免费向农民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将庄稼医院建设与助农服务平台建成资源有机结合,打造成具有从化特色的助农服务平台。到2020年底,建成庄稼医院不少于4家,庄稼医生8名,服务覆盖太平、鳌头、城郊等农业产业聚集区。(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整合农林、农资行业协会等部门及科协、高校、科研专家技术服务资源组成农化服务队,开展种植培训、田间种植指导、农技知识宣传等农化服务,提升本地农民种植水平;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试点,引导推广应用农用无人机植保技术,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助力从化区绿色农业发展;大力开展测土配肥、统配统施、专业化绿色统防统治,继续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有机肥料代替化肥,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绿色化。(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构建村级便民回收点,助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五)引入金融保险乡村振兴服务功能。依托助农服务平台,建立农村金融服务站,引入省新供销小贷公司、银行机构、平安保险、人保公司等金融保险行业资源,推进落实“三农”领域开展农村金融保险服务。(牵头单位:区供销社)

  (六)融合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功能。深入推进垃圾分类中可回收物的应收尽收,引入“互联网+再生资源”模式,通过市供销总社“92回收”APP系统和设置资源回收便民点(箱),促进农业农村环境改善。(牵头单位:区供销社)

  (七)完善助农服务平台公益服务功能。将农村社区综合中心建设与助农服务平台建成资源融合,引入政务、邮政、气象等便民服务终端机;搭载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将专业社会服务引入助农服务平台,提供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等服务,改善城乡社区社会服务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满足农业、农村、农民的新需求;加强与区工青妇等政府部门及有关社会组织的联合合作,打造乡村科技教育、乡村青年综合性服务等平台,构建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乡村振兴战略新格局。(牵头单位:区供销社;配合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民政局、各镇(街)、村委)

  五、建设方式

  (一)建设用地来源

  1.立足现有基础建设区助农服务综合平台。由区供销社提供为农服务基础的经营网点进行标准化改造和优化升级,通过调整规划、改变用途等方式,建成助农服务综合平台。

  2.盘活存量资源建设。江埔街、太平镇、鳌头镇由当地供销社提供社有物业资产,结合当地资源,建设江埔街、太平镇、鳌头镇助农服务中心。

  (二)建设资金来源

  考虑到助农服务体系建设具有公共性、公益性的特点,必须由区财政提供相应建设资金建设我区助农服务平台和中心,各相关镇(街)要在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牵头单位:区供销社、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城郊街、江埔街、太平镇、鳌头镇)

  六、实施步骤

  (一)立项阶段(2020年2—5月)。实地考察,走访调研,落实选址,链接资源。听取镇街、村及相关合作部门对助农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及建议。组织相关人员到肇庆、福建等已建成助农服务平台的供销社参观学习,引进先进经验,优化平台服务功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交立项。

  (二)施工改造阶段(2020年2月—2020年10月)。根据立项,合理规划布局功能服务区域,对城郊街新庄加工场进行施工改造,包括外立面改造、加固工程、内部装修、购买配套硬件设施和装饰等;江埔街、太平镇、鳌头镇服务中心进行标准化改造和优化升级。

  (三)试运营阶段(2020年7—9月)。助农服务平台(中心)施工改造完成交付使用。根据实施方案,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引入合作部门进驻开展服务及有关活动。积极对接新闻媒体,适时组织开业宣传推广。加强工作协调、督导,解决试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四)正式运营阶段(2020年10月)。助农服务平台(中心)进入规范化运作。对接市供销总社对助农服务平台(中心)进行评估验收。定期开展服务跟踪调研,不断链接补充完善服务平台服务功能。组织策划专题宣传报道,总结宣传推广涌现出的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郊街、江埔街、太平镇、鳌头镇要深刻认识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主动做好助农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统筹组织,进一步细化每一个平台(中心)的建设方案,可结合“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镇村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规划布局,对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的区位、占地情况进行研究,科学选址,制定助农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报区供销社备案。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区供销社,配合单位:城郊街、江埔街、太平镇、鳌头镇)

  (二)加大政策支持。城郊街、江埔街、太平镇、鳌头镇要统筹资源配置,在政策上加大支持力度,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过程中,优先保障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用地(用房)和资金需求。对供销合作社利用旧仓库、旧厂房建设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的,各相关镇(街)要给予大力支持。各配合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助农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用地、用水、用电、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措施,通过适当方式支持建设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牵头单位:城郊街、江埔街、太平镇、鳌头镇,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规划资源分局)

  (三)促进协同发展。在助农服务体系建设中,要积极探索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互联网+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的方式,促进全区助农服务平台及中心之间的紧密联系,实现高效运作、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区供销社,配合单位:城郊街、江埔街、太平镇、鳌头镇)

  (四)鼓励示范引领。城郊街、江埔街、太平镇、鳌头镇要结合实际,通过建设示范性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打造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样板,为区域内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提供经验借鉴。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将助农服务平台(中心)建设与基层供销社改造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前沿阵地作用。(牵头单位:区供销社,配合单位:城郊街、江埔街、太平镇、鳌头镇)

  (五)加强检查督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责任制,各相关镇(街)要把助农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开展常态化检查指导,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区供销社。区供销社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联系小组,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每半年通报一次相关镇(街)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进展情况,每年开展一次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工作绩效评价。(牵头单位:区供销社,配合单位:城郊街、江埔街、太平镇、鳌头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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