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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 从化区“十四五”规划编制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21 16:23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

  从化区“十四五”规划编制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从化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发改局反映。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广州市从化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从化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编制好区“十四五”规划,绘就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第一个五年的全区发展蓝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 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划体系 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330号)和市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规划体系建设要求,建立以区发展规划(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区规划纲要)为统领,以区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区级专项规划为支撑,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区规划体系。

  (一)区“十四五”规划纲要

  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是我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战略性、综合性文件,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是全区各级各类规划编制的总遵循。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根据区委关于制定广州市从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由区政府组织编制,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区政府发布并组织实施。具体编制工作由区发改局牵头承担。(区发改局牵头,各镇(街、园区),区有关部门配合)

  (二)区级专项规划

  区级“十四五”专项规划依据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以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原则上限定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是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区有关部门负责区级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区发改局负责区级专项规划与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协调。涉及空间开发利用保护的专项规划,应与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衔接,在总体目标和重点管控内容上与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

  区级专项规划分为需报请区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下称区级重点专项规划)和区有关部门自行编制或批准的专项规划(下称区级其他专项规划)两类。其中,区级重点专项规划由区发改局会同区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后制定编制目录清单(见附件1)报请区政府批准立项,编制完成后由规划编制牵头部门上报区政府批准,以区政府或区府办名义印发实施;区级其他专项规划经分管区领导或本部门自行批准后印发实施。(区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区发改局综合协调)

  (三)区级国土空间规划

  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加强与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落实经济、社会、产业等发展目标和指标,为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落实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国土空间发展战略、城乡空间网络体系以及相关刚性管控要求,明确区发展目标与指标、空间格局,细化安排各类要素配置等,作为传导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详细规划编制实施的依据。(区规划资源分局牵头,有关镇(街、园区)和区有关部门配合)

  二、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参照国家、省、市总体安排,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从2019年6月启动开始,到2021年初完成(各类规划编制时间进度详见附件2),总体安排如下:

  (一)区“十四五”规划纲要

  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分为基本思路起草、纲要编制、审批印发三个阶段。

  一是2019年6月到2020年6月底,区发改局组织各镇(街、园区)、各部门研究提出拟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大事项;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提出本领域“十四五”发展基本思路,2020年1月底前送区发改局汇总;区发改局牵头起草形成区“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于2020年6月底前报区政府审定。

  二是2020年7月到区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前,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征询社会公众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的意见建议;区发改局组织各镇(街、园区)、各部门提出纳入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有关内容,深化重大问题研究,起草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积极做好汇报对接工作,争取将我区更多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纳入国家、省和市“十四五”规划纲要。

  三是区委“十四五”规划建议通过后到2021年初,区发改局根据区委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建议,完善形成区“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区人大和区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等各方面的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并与国家、省和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进行衔接,于2020年底前报区委、区政府审定;2021年初区政府将区“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于批准后公开发布,并报送市发改委备案。

  (二)区级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区级重点专项规划要尽量与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于2021年3月底前报区政府审定实施;其他专项规划也应于2021年6月底前全部出台实施。报请区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须先送区发改局与区“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衔接重点是规划主要目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风险防控等,并将衔接意见采纳情况一并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编制“十四五”规划,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对未来五年发展的系统谋划。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描绘从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

  (二)加强重大问题研究

  要善于研判大势、谋全局,既要形成总体性、趋势性判断,又要找准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瓶颈短板。要加强区内外调研,深入了解基层一线诉求,把问题研究深、研究透,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应科学测算规划目标并做好平衡协调,充分考虑资金、土地、能源等要素支撑条件、资源环境约束和重大风险防控等因素。

  (三)做好“四个重大”策划

  要认真总结“十三五”规划编制实施经验,深入开展“十四五”重要内容研究论证。重大指标设置既要体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有机衔接,也要体现从化目标定位。重大平台选取宜精不宜多,既要集全区之力打造若干对全区经济发展起引擎带动的平台,又要发挥各镇(街、园区)主战场作用。重大项目策划要注重关系全局发展、带动作用强,做好项目纳入规划的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确保空间分布和时序安排协调有序。重大政策研究要突出对规划实施的支撑保障作用,促进财政、金融、产业、区域等领域政策协同联动、互为支撑。

  (四)规范规划编制程序

  要以规范化、民主化的程序编制规划,把起草、衔接、论证、审批、发布等程序制度化。要坚持开门编规划,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规划,应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按规定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应由规划编制牵头部门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需编制环境报告书的规划,规划编制机关在报送规划草案前,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连同规划草案一并送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审查。需区政府审批或核准重大项目以及安排政府投资数额较大的专项规划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起止年限、投资估算等,应在上报审批主体前送区财政部门进行财政承受能力分析,据财力可能统筹安排。

  (五)创新规划编制方法

  要打破传统思维惯性,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力量,在规划目标指标测算、政策效果评估、意见收集应用等方面,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要注重空间谋划,明确空间战略格局、空间结构优化方向以及重大生产力布局安排。要创新规划的表达方法,增加规划可视化元素,努力做到形式新颖、通俗易懂。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同步考虑规划实施责任分解,确保规划可落地、易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参照省、市的做法,区政府成立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由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统筹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决定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组建编制队伍

  成立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区“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纲要草案的起草工作。工作专班由区发改局牵头组建,区委办、区府办、区科工商信局、区规划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等单位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成,视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三)落实经费保障

  编制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区级专项规划、空间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区财政保障解决。

  附件:1、区“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docx

               2、区“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工作时间进度表.docx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0年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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