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访问广州市从化区政府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区府办文件

从府办函〔2019〕368号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化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4-16 02:29
点击查看解读政策: 《从化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从化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规划资源分局反映。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从化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解决群众出行困难,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幸福社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和《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完善住宅功能,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和幸福感,共享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全局。全面坚持党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治理机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推进社区协同共治,为工作推进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坚持政府主导,共同参与。加大政府推动力度,将加装电梯作为提升城市品质的民心工程、幸福工程来抓。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明确任务目标,层层夯实责任,积极有序推进加装电梯工作。

(三)坚持因地制宜,连片推进。充分考虑场地条件、楼宇结构、住户特点、居民意愿等实际情况,制定连片推进规划,尽量减少场地占用,整体提升居住环境品质。

(四)坚持依法推进,保障权益。坚持依法依规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充分尊重和保障各个参与主体的权益,确保工作开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三、工作目标

遵循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用三年时间,全力推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者合法报批手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加装电梯,对符合物理空间条件且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和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的加装电梯项目“应推尽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优先推进有改造意愿的成片连片加装电梯落地,全面提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现代化治理水平。

四、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效推进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从化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具体加装工作。

组长:李名扬副区长

副组长:王峰区规划资源分局局长

成员部门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消防大队、从化供电局,各镇(街)。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区电梯办”)设在区规划资源分局,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我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为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规划资源分局:负责区电梯办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我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具体实施方案及工作指引;牵头制定我区加装电梯财政补助方案;以老旧小区改造为抓手,研究制定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加装电梯工作制度;负责为我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加装电梯咨询服务专窗及各镇街加装电梯服务中心等相关专门管理人员进行加装电梯的业务咨询培训;负责我区加装电梯建设项目的专业解答和报建指引;负责辖区内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工作;负责优化加装电梯规划报建和规划审批流程。

(二)各镇(街):负责设置加装电梯服务中心,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对辖区范围内加装电梯前期筹备资料进行初审及备案;指导各居委设置加装电梯咨询服务专窗,指导、协调辖区内居民开展对加装电梯意愿、相邻关系、出资比例等前期摸查工作,提前做好物理空间条件预审工作;负责划定并上报成片连片加装电梯区域范围;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等第三方做好现场见证申请人与相关业主的协商并填写协调意见情况说明表;加强对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中电梯加装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办理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手续;负责做好加装电梯补助经费申请、审核、发放等工作;镇(街)安监中队负责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防范电梯加装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加装电梯工程依法开展巡查及加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镇(街)进行加装电梯工程安全监督业务指导和技术知识培训;负责指导及跟踪镇(街)办理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手续;负责配合区电梯办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涉及原有建筑结构安全和现状市政配套设施调整改造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负责将具有资质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监理等企业单位信息向社会公布,供业主自主选择。

(四)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加装电梯工程依法开展巡查及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从化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装告知备案和电梯使用登记证的核发;负责加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提供有资质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名单等信息,统一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自主选择。

(五)区财政局:负责根据区财力实际、工作进度以及各单位申报的资金需求,统筹做好加装电梯工作经费及财政补助资金安排;配合制定我区加装电梯财政补贴方案,明确资金申请流程及使用范围。

(六)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指导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镇(街)设置加装电梯咨询服务专窗;负责配合做好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宣传平台工作。

(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加装电梯工程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和应取得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八)区民政局:负责对参与加装电梯的低保、低收入等困难家庭进行核实认定;大力培育由热心街坊组成加装电梯的义工队伍,协助推动电梯加装工作。

(九)区消防大队:配合区电梯办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加装电梯是否影响消防通道及公共安全疏散提出消防要求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区林业和园林局:配合区电梯办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加装电梯涉及占用城市绿地或迁移、砍伐、修建城市树木等提出相关实施意见。

(十一)从化供电局:配合区电梯办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加装电梯涉及高压电房、高压电线调整实施提出意见;

(十二)区司法局:负责区加装电梯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的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各镇(街)司法所对加装电梯工作涉及的司法纠纷处理给予法律支持。

(十三)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政策和舆论的宣传引导工作;负责加装电梯的经验总结、成效宣传推广。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区上下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把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作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坚持依法依规,创新思路,主动作为,推动加装电梯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科学统筹,狠抓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和分工,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制定可操作的详细工作方案、建立台账,科学安排进度,责任落实明确到人。

(三)健全机制,务求实效。建立健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机制,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要按照“能快则快、能减则减、即时即办”的原则,加快审批,加快推进,稳妥、高效、有序推进任务完成。

(四)加强协调,加强宣传。各相关单位之间要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建立有效沟通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各单位配合各镇(街),大力宣传加装电梯优惠政策、工作流程等,让广大居民群众正确了解政策,充分发挥居民的主观能动性,大力支持和配合开展加装电梯工作。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9年4月16日印发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