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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已失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12-21 03:17
文件已失效
失效时间:2021.03.3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为便于我区各镇街、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1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2月4日至10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

五、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镇街、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8年1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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