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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化区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从府办〔2018〕2号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化区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2-07 03:18
文件已失效
失效时间:2021.03.3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从化区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科工商信局反映。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

从化区推进肉类蔬菜流通

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60号)和《广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穗府办〔2017〕37号)要求,就推进我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以肉类蔬菜为重点,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确保肉类蔬菜流通各节点信息的真实性、连续性,建设“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数据可分析”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立政府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肉类蔬菜流通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以蔬菜种植、生猪批发、生猪屠宰、肉类蔬菜批发零售市场等为流通节点,扎实推进完成从化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全区范围内可追溯管理,提升流通行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一)近期目标:力争在2018年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场、种植养殖基地、大中型连锁超市、配送中心企业等行业流通节点覆盖率达到全区认定节点50%以上(计划完成追溯体系建设19家)。

(二)中期目标:2019年节点覆盖率达到全区认定节点80%以上(计划完成追溯体系建设30家)。

(三)远期目标:2020年基本建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数据可分析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计划完成追溯体系建设37家)。

三、工作内容

建设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

(一)生猪屠宰企业流通追溯子系统。建设覆盖生猪进厂、批次管理、屠宰、检疫、检验、肉品出厂等关键环节的生猪屠宰企业追溯子系统。建成具有经营主体备案、进厂登记、屠宰记录、宰前检疫记录、宰后检验记录、肉品出厂登记、肉品批发等关键环节控制功能。将以溯源机具为信息录入设备的追溯子系统作为肉类追溯源头控制点和关键信息采集点。(区农业局牵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科工商信局、有关镇(街、园区)及相关企业承办方配合)

(二)生产基地(产销对接)追溯子系统。在产销对接企业建立覆盖蔬菜采摘、检验入库及按订单分批次储存、加工和配送等环节的蔬菜追溯管理体系。以蔬菜交易凭证、肉类蔬菜流通服务CPU卡(智能卡)或二维码票据为蔬菜流向依据,做到卡单同行,确保来源与流向信息相互关联。(区农业局牵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科工商信局、有关镇(街、园区)及相关企业承办方配合)

(三)蔬菜批发市场追溯子系统。在大型批发市场建立覆盖蔬菜进场、检测、交易、出场等关键环节的蔬菜批发追溯管理体系。以批发市场交易凭证、肉类蔬菜流通服务CPU卡或二维码票据为蔬菜流向依据,做到卡单同行,确保来源与流向信息相互关联。鼓励批发市场实行电子化结算,提升市场信息化、管理规范化、数据采集精准化水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区农业局、区科工商信局、有关镇(街、园区)及相关企业承办方配合)

(四)配送中心企业追溯子系统。以电子化配送为原则,在配送系统建立集进场、检测、领料、分拣、配发、打单、写卡于一体的蔬菜配送信息追溯系统,将信息追溯与业务管理融为一体,实现全程物流与信息流相对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区农业局、区科工商信局、有关镇(街、园区)及相关企业承办方配合)

(五)标准化菜市场子系统。在条件成熟的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建立以入场确认、摊位间调拨和零售交易打单管理为核心内容,以溯源机具为信息对称控制手段的追溯子系统。(区科工商信局会同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牵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农业局、有关镇(街、园区)及相关企业承办方配合)

(六)连锁超市追溯子系统。在大中型连锁超市建立以入场确认和交易打单管理为核心内容,以溯源机具为信息对称控制手段的追溯子系统。(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镇(街、园区)及相关企业承办方配合)

(七)团体消费单位追溯子系统。推行政府机关、学校、企业等团体消费单位持卡采购,并将交易信息上传至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实行肉类蔬菜持卡采购、收货刷卡验货等业务管理,建设以进货确认为核心内容的追溯子系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区教育局、区科工商信局、有关镇(街、园区)及相关企业承办方配合)

(八)肉类蔬菜直营店追溯子系统。肉类蔬菜实行入场验货、验单、验卡,通过CPU卡直接在溯源电子秤上刷卡登记,获取批次信息,并通过溯源电子秤将每日销售数据上报至城市管理平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区科工商信局、有关镇(街、园区)及相关企业承办方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3月底前)。制定印发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和内容,成立实施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确定纳入试点的流通节点企业名单等。

(二)调试及试运行阶段(2018年4月-2018年8月)。完成流通节点企业追溯子系统建设,追溯体系试运行。完成与市级追溯管理平台、各节点子系统的数据连接调试与测试,以及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开展相关企业管理人员与商户培训。

(三)评估验收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2月)。按照省商务厅、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下发的指导意见、建设规范和考核办法,对系统建设、运行、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完善追溯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迎接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的项目验收、经费审核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四)巩固推广阶段(2018年12月-2020年12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动员部署,推广建设,逐步扩大追溯体系覆盖面、提高运行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从化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科工商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科工商信局、区教育局、区法制办、镇(街、园区)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科工商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科工商信局分管领导兼任。各部门要按照明确的职责、任务分工,协力做到定职、定责、定人,推进落实好我区追溯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政策扶持。广州市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时间要求,将对完成追溯体系建设的承办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保障其工作经费,引导鼓励企业按照要求进行硬件升级改造和设施更新配备,加强系统建成后的日常维护工作,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财政资金监管,健全审核制度,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追溯体系正常运行。(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农业局、区财政局、镇(街、园区)配合)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中,要采取科学、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与市级追溯体系建设的信息采集指标、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和追溯规程“五统一”。建立包括技术标准、经营规范和产品溯源的标准体系,明确市场开办者和企业经营者的管理责任,细化不同肉类蔬菜品种的追溯工作要求,切实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实现经营过程有记录、产品有档案、信息可查询。同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舆论等多种手段强力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引导企业和经营者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遵守追溯管理各项规则。(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农业局、区法制办、镇(街、园区)配合)

(四)强化督查考核。根据广州市对各区的考核办法,定期对相关部门进行调度考核,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实施企业的督查考核,确保建设任务顺利推进。(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农业局、区教育局、区法制办、镇(街、园区)配合)

(五)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政府门户网站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宣传,让企业和经营者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参与追溯体系建设,自觉按照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提升广大消费者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的认知度,主动索要追溯凭证,增强维权意识,促进科学消费和理性消费。(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农业局、镇(街、园区)配合)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8年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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